名稱 111年10月27日10月份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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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11 年 10 月份會議 開會方式:本次會議採電子郵件討論方式 主 持 人:陳簡任技正振雄

EMC技術問題窗口:陳明峰(freg.Chen@bsmi.gov.tw)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紀 錄:簡勝隆 宣告事項 一、第三組:

1. 試驗室自 111 年 9 月起所受理之測試案件,試驗報告核發後申請證書時,於「商品驗證登 錄申請書」 、 「商品型式認可申請書」或「自願性產品驗證申請書」及「線上申辦作業系統」 之【試驗報告編號】欄位,應填列 16 碼之【試驗報告指定編號】 ,不是填試驗室自訂之報 告編號,另可透過系統匯入試驗室所上傳之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 2. 試驗室核發核備、增加系列型號等案件之報告,或 CB 轉發之報告,若無需測試時,報告 上傳系統之【原始檢驗紀錄 RawData】請上傳經試驗室評估無需加測之評估紀錄文件;若 試驗室無訂定該評估紀錄文件表單,則請擷取報告中有該評估說明之頁面上傳。



二、第六組:

1. 有關三組宣告事項第 1 點,新增技術文件上傳方式,為確保不同試驗室上傳技術文件之一 致性及正確性,請依下述方式之一選擇檔案上傳方式。 A. 投件窗口請事先匯整各自試驗室提供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需查核及補正不同試驗室 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之一致性及正確性,確認無誤後,再交由各試驗室在【認可試驗 室線上申辦系統】上傳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後,在使用【驗證登錄、商品型式認可及 自願性產品驗證線上申辦作業】時,依據三組宣告事項第 1 點,技術文件部分可採用 匯入不同試驗室在【認可試驗室線上申辦系統】所上傳之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方式。 B. 倘投件窗口無法履行上述事先查核機制, 【驗證登錄、商品型式認可及自願性產品驗 證線上申辦作業】之傳輸檔案方式,建議依照以下作業程序: 投件窗口請先行匯整不同試驗室之報告及相關之技術文件在電腦內同一資料夾後,需 先行查核及補正報告及技術文件之一致性及正確性,確認無誤後,在使用 【驗證登錄、 商品型式認可及自願性產品驗證線上申辦作業】時,不採用匯入不同試驗室在【認可 試驗室線上申辦系統】所上傳之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方式,請改用【驗證登錄、商品 型式認可及自願性產品驗證線上申辦作業】原先上傳檔案方式,統一上傳資料夾所有 報告及相關技術文件。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 1 頁/共 4 頁



2. 影像監視錄影主機,新申請案時,報告需註明主 IC 之廠牌/型號,主機板照片需清晰可識 別,另需有此 IC 含尺規之特寫照,可清楚識別型號與報告及方塊圖所列相符。



三、臺中分局:

1. 有關行動電源商品,倘具有複合型功能者(如:LED 燈照明、手電筒、個人保暖、打氣機 功能、救車功能、求救燈、儲能系統、UPS..等功能),請指定試驗室於受理試驗案件前, 應先行向總局第三組查詢該具複合型功能之行動電源,是否列屬本局應施檢驗範圍。屆 時,專業實驗室於驗證認可管理系統審查相關驗證登錄新申請案,倘發現其複合型功能行 動電源判屬非應施檢驗範圍者,將以剔退方式辦理。 2. 有關行動電源輸出電壓,具有連續輸出功能之額定電容量測試方法,請測試最高與最低電 壓值之額定電容量,若申請人想要在中間電壓值額外標示額定電容量,就需要在加測中間 電 壓 的 額 定 電 容 量 。 例 如 : 輸 出 電 壓 : (4~20)Vdc , 額 定 電 容 量 : 4V/*****mAh , 20V/*****mAh,若申請人想要再標示(5、9、12) Vdc 輸出的額定電容量,則需再加測。 3. 行動電源輸出電壓具有連續輸出功能者(例如:4 ~ 20 Vdc),同意使用最高與最低電壓執行 外部短路測試,惟須注意測試短路位置需在行動電源輸出端,並非在誘騙器的輸出端。



提案討論

議題一:香港商立德國際提案 目前新標準CNS15936在附錄B中有螢幕設定的說明如下(在螢幕設定須設定為最高有效解 析度)



但因先前2001/10/4有會議記錄說明需要評估解析度的高、中、低解析度,如下: 有關解析度之測試(如VGA card、Monitor),是否需將最高、次高、開機等測試模式之測試資 料列於測試報告中,或可接受僅列最差測試模式即可? 決議:測試模式應評估高、中、低之解析度,測試報告可僅附最差之測試模式即可。 所以想請問使用CNS15936新標準在做測試評估時針對有顯示功能的產品(如螢幕,顯示卡,筆 記型電腦….等)是否可以依照CNS15936中所要求僅使用最高解析度進行評估即可? 決議:依先前一致性會議紀錄規定所訂之評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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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二:亞信檢測提案 依據相關技術會議(如下述)需執行DC 輸入電源傳導測試,若使用在伺服器使用之電源 供應器(EUT),標示如下所示,同一inlet 可輸入AC或DC電源,製造商於使用手冊中說明(如 下所示), 「190-400Vdc 由dc-UPS (電池)供應,當AC電源正常時,dc-UPS會對電池進行充電, 當dc-UPS 系統偵測到AC電源故障,會切換由電池對電源供應器(EUT)進行供電」 ,提請討論是 否免測DC 輸入電源傳導測試。



97 年 10 月 22 日宣告事項第 1.3 點



決議:

102 年 3 月 20 日敦吉提案第 2 點



決議:倘此特殊電源供應器,僅限使用於手冊詳細載明之 dc-UPS (電池)系統之 AC 或 DC 電 源供電方式 , 且 DC 電源是使用單純電池做為供電來源 , 依據 CNS 13438(95 年版) 9.5.1 節條文及 CNS 15936(105 年版)附錄 A1 條文反面解釋,同意免測 DC 電源傳導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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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三:昱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提案 詢問有關行動電源產品申請 CNS 14336-1/ CNS 15598-1 之產品,若使用 AC 插座,針對 該 AC 插座之相關規定: 如下圖<一>所示,申請 CNS 14336-1/ CNS 15598-1 之電器產品,該產品共提供 3 個 AC 110V 輸出插座供其他電器產品連接,此 3 個 AC 輸出埠是搭配使用單獨的 AC 插座模組<圖二>,並 非與外殼一體成形的結構,請問申請 CNS 14336-1/CNS 15598-1 時,針對此 AC 插座之要求 為下列何者? (A or B or C 呢?) A:需使用 CNS 690 之認可品,或由具備 CNS690 之認可試驗室出具 AC 插座之 CNS 690 測試報 告。 B:該 AC 插座具備 UL 認證即可。 C:僅需量測該 AC 插座尺寸即可,並將量測結果紀錄於 CNS 14336-1/CNS 15598-1 報告中。 <圖一: 產品外觀> <圖二: AC 插座規格書>



決議:參照 109 年 11 月 20 日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會議,第六組宣告事項第 2 點 規定,僅需量測該 AC 插座尺寸即可,並將量測結果紀錄於 CNS 14336-1/CNS 15598-1 報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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