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110年2月08日1月份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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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110 年 1 月 29 日(五)上午 0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龔簡任技正子文(林科長良陽代理)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董建利(02-86488058 分機 632) EMC技術問題窗口:陳明峰(freg.Chen@bsmi.gov.tw分機627)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分機 626)

宣導事項 一、第六組 1. 電源供應器若符合技術會議規定之系列申請原則,為驗證所有申請型號輸 出規格範圍,實驗室執行安規及 EMI 檢測時,需針對不同規格變壓器,各 自提供輸出規格中,標示最大電壓、最大電流、最大功率樣品進行測試; 惟本局於審查階段,業者需備妥所有申請型號樣品,以供抽樣查核或測試。 2.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專用於家電類產品時,得專案規格申請以安規標準 IEC 61558-1 及 IEC 61558-2-16 取代 CNS 14336-1 申請驗證登錄 。 申請之品名為 「其他交換式電源供應器」(CCC code:85044091007A)。申請程序需以公 文向本局(第三組)申請,本局將回復專案同意公文,該公文為安規標準得 替代之證明文件,再一併與技術文件報告 (安規、EMC 及 RoHS)送審。原 已取得證書,而未附 EMC 報告之案件,應於延展時,補齊 EMC 報告文件。

其他交換式電源供應器 (限檢驗交流轉 CCC code:85044091007A 換直流之電源轉接器,專供 HI-END 音 響使用者除外) 公告標準 專案申請 CNS 14336-1 安全 申請專用於家電類產品,得以 IEC 61558-1(不能 CB 轉報 告)及 IEC 61558-2-16(不能 CB 轉報告)兩份報告替代 CNS 14336-1 報告。驗證登錄申請時檢附專案同意公文。 EMC CNS 13438 CNS 13438 ROHS CNS 15663 第 5 節 CNS 15663 第 5 節



3. 驗證登錄申請應以產品規格及主要功能之參考號列申請。舉例而言,以 「自 動資料處理系統用之監視器」申請,則其功能為供自動資料處理(電腦)系 統用之影像顯示器,規格為僅具類比(如 VGA)介面者。若具數位(如 HDMI)介面,則需以「監視器」申請。要申請驗證登錄證書增加號列或 雙號列,應檢附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變更同意文件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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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討論 議題一:第三組提案 鑒於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相關產品之產品風險性,及為強化其指定試驗室 之安全管理,建議請第六組邀集本局專業試驗室、鋰電池、行動電源相關產 品之指定試驗室,於 11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鋰電池及行動電源相關產品指 定試驗室之檢驗及管理安全規範」制定,經一致性會議充分討論決議後,陳 報局奉核後實施,並請本局及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於指定試驗定期或不定期 評鑑或查核,列入加強查核重點項目,如違反規定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處置。 第三組說明: 因鋰電池及行動電源商品風險性較高,請取得本局 CNS 15364 認可資格 之指定試驗室,於一個月內提供安全管理措施建議,本局將彙整各方意見並 開會討論。 議題二:香港商立德國際商品試驗有限公司提案 參考 108 年 5 月一致性會議紀錄提案討論二(如下):



今客戶有一外接式電源供應器,電壓輸入標示為 100-120 Vac / 200-240 Vac(屬於電壓分段)。其 AC inlet 為 C6 type,對應使用的分離式電源線組的連 接器為 C5 type。依照 108 年 5 月一致性會議紀錄提案討論二決議:申請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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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應同時檢附高、低電壓之電源線組證書,惟出貨時廠商得擇一出貨。但實 務面台灣市場上沒有一條具 C5 type 連接器的電源線組申請高電壓段的 BSMI 認證(C1 及 C7 type 亦是)。請見以下說明: 參考 CNS 60799(電氣配件 電源線組及互連式電源線組)第 5.2.1 及 5.2.2 節:



以具C5 type連接器的電源線組為例說明



插頭 插頭



≦ (電壓) ≧ (電流)



電線 --



C5 Type連接器 C5 Type連接器



依據 CNS 690 的插頭型式,臺灣現有的插頭型式(類似美規 1-15P (2 P)、 5-15P (2P+E)),如下(1))所使用的插頭額定電壓都是 125 Vac,沒有 250 Vac 的 額定電壓,只有以下(2)這些的插頭型式才可以申請 250 Vac。而這一類(2)插頭 產品的額定電流是比較大的 ; 若對應的是 C5 的連接器是可以申請 250 Vac 的 , 類似歐規系列的 2.5 A/250 Vac,但整條線申請下來電流就會被限制在 2.5 A, 對廠商無經濟效益且在台灣無市場。 (1)125 Vac:



(2)250 V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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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要採行將電源線組併同成品送高電壓段做認證,以目前客戶的 實際電源線的插頭極型,如上(1),只能申請 125 Vac 不能申請 250 Vac。也就 是說要有如上(2),250 Vac 插頭的電源線組才能採行此方法。 綜合以上,請問對於前述之電源供應器或其他產品(含 C2, C6 或 C8 AC inlet)在申請證書時,貴局是否同意只檢附低壓段的電源線組證書? 以下節錄自IEC 60320-1: 電源線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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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 同意符合上述條件之產品申請時只需檢附低壓段的電源線組證書,惟尚 需確認產品符合下列條件:(1)前述申請高/低電壓段產品的高電壓段額定電 流不能大於電源線組標準連接器規定之額定電流。(例如:連接器 C5 Type 為 2.5 A);(2)需確認申請時國內市場上沒有相對應搭配連接器的高電壓段電源 線組 BSMI 證書。;(3)若未來有電源線業者取得前述規格之高電壓段電源線 組 BSMI 證書,則前述申請的高/低電壓段產品應辦理核備並將此電源線列入 零組件控管。



議題三:博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案 在 98 年 4 月份家電類的技術會議有提到,針對六種關鍵零組件核備可 以無須測試直接報備變更,如果資訊類產品有電流保險絲替代料要增列的 話,是不是也可以參考這樣的規則來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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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機構 UL 提供意見:仍會透過指定試驗室評估是否需測試或免測。 驗證機構 TUV 提供意見:仍會透過指定試驗室評估是否需測試或免測。 決議: 資訊類產品維持目前作法,仍需由第三方指定試驗室評估是否需測試或 免測。 議題四:JQA(ETC 代理)提案 1. CNS 15598-1 及 CNS 15936 的採用預計何時預告? BSMI 考慮的過渡期有多 長?雖然 CNS 15598-1 是 CNS 14408 和 CNS 14336-1 的合併標準,但是畢 竟是一個新標準。對於擁有證書數目多的業者需要提早作出申請的規劃和 預算。所以希望儘早公示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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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回復: 請參考 109 年 11 月份一致性會議紀錄 , 目前本局針對 CNS 15598-1 及 CNS 15936 之導入時間尚在評估中仍未定案,會綜合考量國際間導入狀況及我國實 施期程,召開說明會研商並廣徵各界意見。 2. 雖然 CNS 15598-1 和 IEC 62368-1:2018 的技術內容等同,但是很多細節需 要做明確規定。 (1) 標準中引用的 CNS 標準,例如:4.1.1 中提到的符合 CNS 14408 或 CNS 14336-1 的零組件依然可以被接受,是否可以解釋為 IEC 60065 或 IEC 60950 的零組件證書亦可以被接受? 第六組回復: 依據 CNS 15598-1 第三版 4.1.2 條文, 「當組件或某組件之特性為安全防 護或某安全防護之一部分時,組件應符合本標準之規定,或依相關章節規定, 其應符合相關 IEC 組件標準之安全觀點。」接受 IEC 60065 或 IEC 60950 的 零組件證書。 (2) 例如:10.2 和 10.3 中提到的 CNS 15016-1 國家標準,因當時所調和 IEC 60825-1 的版本與國際間現行的版本不同,而有技術性差異,在此情況下 應該如何處理? 第六組回復: 依據 105 年 4 月份一致性會議決議,接受 IEC 60825-1 不同版本。 3. 關於聲壓檢測 (1) 檢測適用範圍是否僅限於標準 10.6.1 中規定之範圍?也就是說僅限於隨身 攜帶的收聽聲音或影音的耳機或頭戴耳機嗎?例如,說明書中規定可以使 用市場上購買到的耳機或頭戴耳機,是否都需要檢測?分開銷售的收聽裝 置需滿足 10.6.6 的要求這一點如何管理? 第三組回復: 原則依據應施檢驗品目公告及標準 10.6.1 條文所定義之個人音樂播放器 範圍辦理。 (2) 檢測方法:CNS 15598-1,刪除了原 IEC 62368-1 標準中 10.6.1 之 Note 2 「It is the intention of the Committee to allow the alternative methods for now, but to only use the dose measurement method as given in 10.6.3 in future. Therefore, manufacturers are encouraged to implement 10.6.3 as soon as possible.」 。是否可以理解為現階段同時接受 10.6.2 及 10.6.3 中的兩種檢測 方法? 第六組回復: 依據 CNS 15598-1 第三版 10.6 條文, 「個人音樂播放器應符合 10.6.2 或 10.6.3 之要求」 。 (3) 對於 10.6.5 的指示型安全防護的要求是否有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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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組回復: 具體規定係依據 CNS 15598-1 第三版 10.6.5 條文, 「設備式安全防護應防 止普通人員顯露於 RS 2 能量源,除非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議題五:商檢中心(林口實驗室)代 UPS 廠商提案 依 107 年 5 月份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議紀錄提案討論 第一案決議內容(如圖所示),經驗證測試不同電池廠家及容量其測試結果並無 明顯差異,若 UPS 本體電路設計及 Layout 均相同情況下,可否以「最大容量 (Ah or W)」進行試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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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節錄 107 年 5 月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決議: 接受 UPS 於本體電路不變僅核備不同容量鉛酸電池時,試驗室得專業評 估簡化以最大容量之鉛酸電池執行 EMC 試驗;於核備不同廠牌相同容量鉛酸 電池時,試驗室得專業評估予以免測。惟前述測試條件需於報告內清楚載明, 且本局於審查階段,業者仍需備妥所有申請型號樣品,以供抽樣查核或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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