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107年1月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決議(107.1.31)
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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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107 年 1 月 31 日上午 0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林科長良陽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張峻源(02-86488058 分機 628) EMC技術問題窗口:陳明峰(freg.Chen@bsmi.gov.tw分機627)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分機 626) 宣導事項

一、第三組 1. 本局已於 107 年 1 月 10 日公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機電子類應施檢 驗商品等七項公告修正前原型式試驗報告之適用規定」(附件 1),說明 如下: 商品之安規、電磁相容檢驗標準,如於強制實施日後未要求需立即符 合新版次之檢驗標準或其版次未變更者,其商品驗證登錄經依商品檢 驗法第四十二條第九款廢止者,該商品之安規、電磁相容檢驗標準原 型式試驗報告得作為重新申請驗證登錄之符合性評鑑文件。 但商品其附有列屬應施檢驗範圍之配件(如電源線組、電源供應器 等…),仍應符合重新申請驗證登錄當下的相關檢驗標準規定(電源線 組部分則應加註適用期限敘述)。 例:若商品隨附的電源線組,因其隨附舊標準的電源線組仍可使用至 107 年 6 月 30 日,如業者於 107 年 6 月 30 日前憑原型式試驗報告向 本局重新申請驗證登錄,則應於重要零組件表上之電源線,加列舊標 準電源線(庫存品),並備註僅適用於 107 年 6 月 30 日前進口或國內 出廠之產品。 2. 應施檢驗車用數位攝影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對照表詳如附件 2。 二、第三組及第六組共同宣導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並不適用電池產品 , 業者應於 108 年 1 月 1 日前將相關文件刪除限用物質含有情況表格內「電池」單元標示及提出 核備申請。(請參閱 106 年 6 月 28 日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 會第三組宣導事項 2,網址: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99831698547.pdf。)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1頁/共5頁



三、第六組(化學科) 1. RoHS 各單位連絡窗口: 第 六 組:陳宛琳,02-23431867,wanlin.chen@bsmi.gov.tw 基隆分局:陳孝銘,02-24231151#2303,takashi.chen@bsmi.gov.tw 新竹分局:蘇國銘,03-4594791#848,KM.Su@bsmi.gov.tw 臺中分局:陳榮志,04-22612161#612,sam.chen@bsmi.gov.tw 臺南分局(技術單位):謝文馨, 06-2264101#334,vita.hsieh@bsmi.gov.tw 臺南分局(審查單位):徐政聰,06-2264101#214,ct.hsu@bsmi.gov.tw 高雄分局:鄭宏仁,07-2511151#645,waterfly.cheng@bsmi.gov.tw 2. 預告事項:本局預計於本(107)年度辦理電機電子類商品限用物質含量 (RoHS)檢測相關之能力試驗計畫,前揭能力試驗計畫內容將於 3 月份 公告,歡迎有興趣的檢測實驗室注意公告訊息。 四、第六組(發證科) 1. 106 年 8 至 12 月各代辦實驗室(公司)退件統計詳如附件 3,常見錯誤 為用錯申請表單、未用印、檢附錯誤之證書等。請各代辦人員清楚瞭 解各項申辦業務規定及程序,並應將本局相關規定告知業者瞭解,做 為本局與業者溝通橋樑,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詢問,本科將持續統 計各代辦實驗室退件案件數,若數量過多,將請業者提出改善計畫。 2. 辦理驗證登錄新申請、系列、變更、延展案件時(含增加 RoHS 標準案 件),須檢附符合型式聲明書。 3. 本局下載區之符合型式聲明書於 105 年 12 月已更新為最新版本 , 請勿 檢附舊版聲明書,用錯版本一律退件。 4. 本局以電子化登錄程式檔案受理案件,為使申請文件與系統上傳資料 一致,申請案件時請以電子化系統產出紙本資料,核對用印後再投件。 提案討論 一、TUV 提案 插牆式電源供應器針對 plug 需符合 CNS690,現行標準已更新為 CNS690(103-10-2)版,是否需以 CNS690(103-10-2)版進行評估,或仍可接 受 CNS690(87-8-11)版之報告? 決議:依本局第三組公告,需以 CNS690(105 年版)進行評估。 二、亞信檢測提案 目前手工具的電池包及其充電器多數工廠為了提高效率,工作電壓日漸提 高,相對應之充電器標準 IEC60335-2-29 在 2016 年的標準中,輸出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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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限制值已提高為 120V。 標準內容如下: 10.101 The no-load DC output voltage shall not exceed 120 V. Compliance is checked by supplying the battery charger at rated voltage and measuring the no load DC output voltage. 有設計部門的工廠經詢問,目前國內大多數使用電池的手工具都是不需檢 驗即可進口,但與之配合的充電器輸出電壓卻無法符合相對應的標準要 求。目前公告之標準 CNS60335-2-29(105)所對應的 IEC 標準年份是 2010 年之標準,尚未開放提高輸出電壓,無載電壓還是限制在 42.4V 以下。 決議: 欲以本局公告標準之更新版本進行測試,應先向本局第三組提出專案規格 申請,經審核核可後方得進行。 三、第六組(電磁科)提案 插牆式電源供應器之轉接器,請依下述規定辦理(參照 106 年 12 月電氣 商品技術會議決議),另針對此類插牆式電源供應器其器具插接器(Inlet) 需檢附 IEC60320-1 證書(參照 94 年 3 月電氣商品技術會議決議) , 若非屬 IEC60320-1 標準極形尺吋,需併同轉接器測試報告,實施隨產品檢驗。 案由: 有關電源供應器(如圖 1),可拆卸式電源轉接器(如圖 2),依照先前公文 及案例須取得本局證書(含非完全標準尺寸之專案規格申請)或隨產品試 驗報告(非完全標準尺寸),檢驗標準為 CNS 690(87 年版)+IEC 60884-1(2002)+IEC 60884-2-5(1995)+IEC 60320-1(2001-06);器具用插接 器須取得證書或隨產品試驗報告(非完全標準尺寸),檢驗標準為 IEC60320-1(2001-06)。惟穩得電性實驗室表示,此類之轉接器及器具用 插接器是否需要加測上述檢驗標準,需由電氣商品一致性會議討論後作 成決議,方始廠商有所依循。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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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決議: 該分離式插頭(轉接器)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須符合 CNS 690(105 年版) 、CNS 15767-1(103 年版)、CNS 15767-2-5(103 年版)檢驗標準,由於轉接器之後端 連接器有防誤插設計,極型與 IEC 60320-1 標準表單不同,請業者向本局第 三組申請專案規格檢驗,業者若不單獨販賣,可隨產品檢驗。 四、翔智科技提案 代廠商提問,POE 電源供應器在做 EMC 測試時,是否需要額外評估電信 埠傳導測試? 廠商疑問:此產品的電信埠,僅是聯接器,本身並無法設定 IP。



產品運用:產品可能運用在 PoE 無線網路裝置如 PoE 無線基地台或 PoE 無線寬頻路由器或 PoE 網路攝影機與其他 PoE 網路裝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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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運用舉例說明:



決議: 一般 PoE 的電路架構係將電源直接注入網路 port,此時 Adaptor 的雜訊會 經由內部電路一併耦合到網路介面,干擾到連接的設備,所以無論 In 或 Out 都會被影響,因此需進行 ISN 測試以確保可符合限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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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應施檢驗車用數位攝影機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對照表

修正後 品 名 檢驗方式 檢驗標準 參考貨品 分類號列 品 名 修正前 檢驗標準 檢驗方式 參考貨品 分類號列 8525.80.90.90-5 8525.80.90.10-2



數位攝影 機



符合性聲 CNS 13438(95 8525.80.90.905A 明 年)、 CNS 15663 第 8525.80.90.102A 5 節「含有標 示」(102 年) 驗證登錄 CNS 13438(95 8525.80.90.905B (模式二加 年)、 三) CNS 15663 第 8525.80.90.102B 5 節「含有標 示」(102 年)



其他影像攝錄機 (限檢驗數位攝影 機)、 影像攝錄機,具無 線電功能(限檢驗 數位攝影機)



CNS 13438(95 符合性聲 年)、 明 CNS 15663 第 5 節「含有標 示」 (102 年)



車用數位 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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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後



修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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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標準



參考貨品 分類號列



檢驗方式



品 名



檢驗標準 CNS 13439(93 年 9 月)、CNS 14408(93 年)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參考貨品 分類號列 8518.40.90.00-2



檢驗方式 驗證登 錄(模式 二加三) 或型式 認可逐 批檢驗



其他聲 8518.40.90.00-2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 擴大器 年)、 頻擴大 三)或型式 (HI-END CNS 14408(93 器 認可逐批檢 音響除外) 年)(使用直流電源 (HI-END 驗 者安規免驗)、 音響除 CNS 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 (102 年) 外)



其他聲頻 CNS 13439(93



監視器



CNS 13439(93 年)、CNS 14408(93 年)或 CNS 13438(95 年)、CNS 14336-1(99 年)、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資訊、通訊及消費 性電子產品之加 註警語規範



8528.59.10.00-5 8528.49.10.00-8 8528.49.20.00-6 8528.59.20.00-3



監視器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 四、二加五 或二加七) 或型式認可 逐批檢驗



CNS 13439(93 年 9 月)、CNS 14408(93 年)或 CNS 13438(95 年)、CNS 14336-1(99 年)、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資訊、通訊及消費 性電子產品之加 註警語規範



8528.59.10.00-5 8528.49.10.00-8 8528.49.20.00-6 8528.59.20.00-3



驗證登 錄(模式 二加 四、二加 五或二 加七)或 型式認 可逐批 檢驗



頭戴式顯 CNS 13439(93 示器 年)、CNS 14408(93 年)或 CNS 13438(95 年)、CNS 14336-1(99 年)、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資訊、通訊及消費 性電子產品之加 註警語規範



8528.59.10.00-5A 8528.49.10.00-8A 8528.49.20.00-6A 8528.59.20.00-3A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 四、二加五 或二加七) 或型式認可 逐批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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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資料 CNS 13438(95 年) 8528.42.00.00-7 處理系統 、CNS 14336-1(99 8528.52.00.00-4 用之監視 年)、 器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資訊、通訊及消費 性電子產品之加 註警語規範



驗證登錄



自動資料 CNS 13438(95 年) 8528.42.00.00-7 (模式二加 處理系統 、CNS 14336-1(99 8528.52.00.00-4 三)或型式 用之監視 年)、 認可逐批檢 器 驗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 資訊、通訊及消費 性電子產品之加 註警語規範



驗證登 錄(模式 二加三) 或型式 認可逐 批檢驗



自動資料 CNS 13438(95 年) 8528.42.00.00-7A 驗證登錄 處理系統 、CNS 14336-1(99 8528.52.00.00-4A (模式二加 用之頭戴 年)、 式顯示器 CNS 15663 第 5 節 「含有標示」 (102 年)、資訊、通訊 及消費性電子產 品之加註警語規 範 三)或型式 認可逐批檢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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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檢驗規定: 一、 表列商品之修正後檢驗規定自公告日起實施,修正前檢驗規定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另表 列之頭戴式顯示器商品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自公告日起,本局即可受理 該商品申請驗證登錄及型式認可作業,經本局審查符合者將核發商品驗證登錄及型式認可證書,證書有 效期間自發證日(如發證日為 107 年 12 月 31 日前,則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計)起三年。 表列商品之車用數位攝影機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模式二加三),自公告日起,本局即可受理該商品申 請驗證登錄作業,經本局審查符合者將核發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證書有效期間自發證日起三年。該商品 不設輸入規定,報驗義務人免憑本局簽發之任何證明文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惟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 檢驗程序,始可進入國內市場陳列銷售。 表列商品之自動資料處理系統用之頭戴式顯示器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模式二加三)或型式認可逐批檢 驗,其電氣安規試驗項目(CNS 14336-1)開放受理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IECEE CB SCHEME)之國家驗證機構(NCB)及其關聯驗證機構試驗室(CBTL)向本局申請登記。經本局完成登記之國 家驗證機構及驗證機構試驗室之試驗證書及試驗報告,得依「依 CB 試驗證書及試驗報告轉發試驗報告作 業程序」向國內本局認可指定試驗室申請轉發國內試驗報告。



二、



三、



四、表列商品應依檢驗標準 CNS 15663 第 5 節「含有標示」(102 年)之規定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表 列商品之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但以網頁方式提供(揭露)限用物質含有情況者,應將網址明確記 載於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其標示之位置不適用 CNS 15663 第 5.3 節之規定。 五、表列商品依修正後之檢驗標準申請並經本局審核同意核(換)發證書者,其商品檢驗標識應標示如下: (一)依「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規定,表列商品其驗證登錄及型式認可商品檢驗標識應由報驗義務人 自行印製,其識別號碼由「字軌」、「申請人代碼(5 碼)」及「限用物質含有情況」(例如 RoHS 或 RoHS(XX,XX))組成。 (二)識別號碼應緊鄰基本圖示之下方或右方,限用物質含有情況列第二行。 (三)檢驗標識不予指定固定尺寸,但應以適當比例大小標示於商品本體明顯處,且應使用不易變質之材 質製作,內容清晰可辨且不易磨滅,並以永久固定方式標示。 (四)採用驗證登錄者,其商品檢驗標識如 或



(五)採用型式認可逐批檢驗者,其商品檢驗標識如







(六)RoHS:代表除 CNS 15663 所規範之排除項目外,商品含有限用物質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RoHS(XX,XX):代表除 CNS 15663 所規範之排除項目外,商品含有限用物質(XX)含量超出百分比含量 基準值。 限用物質係指 CNS 15663 附錄 A 規定之 Pb,Cd,Hg,Cr+6 ,PBB 及 PBDE。 例:RoHS(Pb) 代表該商品於部分單元鉛元素含量超出 CNS 15663 附錄 A 規定之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例:RoHS(Cd,Cr+6 ,PBB) 代表該商品於部分單元鎘、六價鉻及多溴聯苯含量超出 CNS 15663 附錄 A 規定之 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六、型式試驗受理地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其認可之指定試驗室。 七、型式認可/驗證登錄受理地點如下: (一)國內生產者: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分局提出申請。 (二)代理商或輸入者:向標準檢驗局或其所屬分局提出申請。 八、表列修正後參考貨品分類號列僅供參考,表列之商品如經財政部關務署或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認定非歸屬 表列參考貨品分類號列,仍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 九、表列商品檢驗標準以本公告之指定版次為準;若有新增(修)訂版次時,則由本局另行訂定實施日期。 十、表列商品具複合性或多功能產品者須符合相關檢驗標準及驗證登錄模式之規定;其附有列屬應施檢驗範 圍之配件者,該配件應符合相關檢驗規定。 頁 5 / 6



表 1 限用物質含有情況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之標示例 設備名稱:VR顯示器,型號:XXX (註)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單元 鉛 (Pb) 超出 0.1 wt % ○ - - 汞 (Hg) ○ 鎘 (Cd) ○ 超出 0.01 wt % ○ ○ 六價鉻 (Cr+6) ○ 多溴聯苯 (PBB) ○ 多溴二苯醚 (PBDE) ○ 超出 0.1 wt % ○ ○



電路板



外殼 控制面板 配件



○ ○ ○



○ ○ ○



○ ○ ○



備考1.〝超出0.1 wt %〞及〝超出0.01 wt %〞係指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超出百分比含 量基準值。 備考2.〝○〞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3.〝-〞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註)如樣張標示之位置已能清楚表達與商品對應之關係,可免除於樣張上方標示設備名稱及型號一 欄;另樣張同時適用多種型號,則可將多種型號其編號標示於同一欄位。 表 2 除排除項目以外之限用物質其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之標示例 設備名稱: VR顯示器,型號:YYY (註) 限用物質及其化學符號 單元 鉛 (Pb) 電路板 外殼 控制面板 配件 ○ ○ - - 汞 (Hg) ○ ○ ○ ○ 鎘 (Cd) ○ ○ ○ ○ 六價鉻 (Cr+6 ) ○ ○ ○ ○ 多溴聯苯 (PBB) ○ ○ ○ ○ 多溴二苯醚 (PBDE) ○ ○ ○ ○



備考1.〝○〞係指該項限用物質之百分比含量未超出百分比含量基準值。 備考2.〝-〞係指該項限用物質為排除項目。 (註)如樣張標示之位置已能清楚表達與商品對應之關係,可免除於樣張上方標示設備名稱及型號一 欄;另樣張同時適用多種型號,則可將多種型號其編號標示於同一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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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或營業所名稱 亞勗 認證服務有限公司 優力 國際安全認鎮有限公司 昱鼎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博翰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敦吉 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威 驗證科技有限公司 全球 驗證科技有限公司 安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泓翔 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環球 認證有限公司 聯合 全球認證有限公司 耕興 股份有限公司 泓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譯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巨金 認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柏斯 科技有限公司 統安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宏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汶夆 科技有限公司 廣益 全球驗證有限公司 立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今慶 科技有限公司 易格 科技有限公司 立德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世電 電測有限公司 華測 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暐誠 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商立德 國際商品試驗有限公司 鼎福 科技有限公司 台灣德國萊因 技術監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優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程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亞信 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亞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盛 國際驗証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 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偉信 科技有限公司 詎詮 科技驗証顧問有限公司 台灣檢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翔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菁 國際有限公司 德凱 認證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公證 檢驗股份有限公司



退件次數 13 18 12 31 41 2



22 16 7 4 9 2 2 7 7 7 4 2 6 52 45 1 10 2 31 5 1 3 72 5 4 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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