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106年4月份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106.4.12) |
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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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6 年 4 月 12 日(三)上午 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本局汐止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謝簡任技正孟傑(陳科長振雄代理)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冊 記 錄:吳昌圖 宣導事項: 一、第六組 依據本局政風室 100 年 5 月 5 日簽核內容辦理: 建請第六組於檢驗一致性會議內容註明「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 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 。 二、第六組 本局各單位及本局指定試驗室於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所提出的議題,其內容引用到 廠商技術文件、電路圖、產品照片‧‧‧等等,應先取得廠商同意書,避免本局將其議題及結 論內容公布在本局網站時,侵犯到廠商的智慧財產權。 三、第六組 RoHS 連絡窗口: 第 六 組連絡窗口:陳威冶,02-23431869,weiye.chen@bsmi.gov.tw 基隆分局連絡窗口:陳孝銘,02-24231151#2303,takashi.chen@bsmi.gov.tw 新竹分局連絡窗口:蘇國銘,03-4594791#848,KM.Su@bsmi.gov.tw 臺中分局連絡窗口:簡志益,04-22612161#635,chihyi.chien@bsmi.gov.tw 臺南分局連絡窗口(技術單位):陳映潔,06-2264101#331,ychieh.chen@bsmi.gov.tw 臺南分局連絡窗口(審查單位):徐政聰,06-2264101#214,ct.hsu@bsmi.gov.tw 高雄分局連絡窗口:鄭宏仁,07-2511151#645,waterfly.cheng@bsmi.gov.tw 四、第六組 1.依 105 年 11 月 17 日經標三字第 10530005250 號公告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動手工具之相關檢驗 公告 規定」 ,並自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83062470913.pdf)網址下載參閱。 2.依 105 年 12 月 27 日經標三字第 10530006230 號公告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電源線 公告 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起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83005176951.pdf)網址下載參閱。 3.依 106 年 1 月 4 日經標三字第 10530006420 號公告 公告修正 「應施檢驗無線電鍵盤等 92 項商品之 公告 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Attachment/f1483513037502.pdf)網址下載參閱。 1 4.依 106 年 2 月 24 日經標三字第 10630000780 號公告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毯等 63 項商品之相關 公告 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87927129758.pdf)網址下載參閱。 5.依 106 年 2 月 24 日經標三字第 10630000680 號公告 公告修正 「應施檢驗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商 公告 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88426582405.pdf)網址下載參閱。 6.依 106 年 3 月 24 日經標三字第 10630001470 號公告 公告修正 「應施檢驗飲水供應機商品之相關檢 公告 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90337143726.pdf)網址下載參閱。 7.依 106 年 3 月 27 日經標三字第 10630001470 號公告 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動機等 32 項商品之相 公告 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490680883107.pdf)網址下載參閱。 8.依 106 年 4 月 10 日經標三字第 10630001580 號公告 公告修正 「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 7 項商品之 公告 相關檢驗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請自行於 (http://www.bsmi.gov.tw/wSite/public/Attachment/f1491882379016.pdf)網址下載參閱。 五、第三組 爾後指定試驗室針對檢驗標準之可外包試驗項目,依據「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向本局申請同意委託其他指定試驗室執行時,無須再提供廠商及商品相關資訊;同意函 於委託方及受委託方指定試驗室之認可範圍未變更下有效。 六、第三組 本局於 106 年 1 月 4 日以經標三字第 10530006420 號公告修正 「應施檢驗無線電鍵盤等 92 項商 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其中有關符合性聲明商品共計有 43 個品目,因無法直接聯繫到業者,請各 實驗室及在場業者留意相關符合性聲明商品亦有增加 RoHS 檢驗規定,在 106 年 12 月 31 日前 仍應符合本公告規定,重新簽署符合性聲明書及增加簽署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聲明書,請各 實驗室將此訊息協助本局通知相關業者,以避免符合性聲明商品的業者不清楚該檢驗規定,檢 附相關聲明書檔及範例(如附件) ,請配合辦理。 七、第三組 有關本局應施檢驗電源供應器等 7 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修正案業於 106 年 4 月 10 日公告 , 本 局自即日起不再受理電動手工具或一般家電用之電池充電器專案規格申請,符合 RoHS 檢驗規 定之商品請依修正後參考貨品號列(12 碼)申請證書。 八、第五組 為因應驗證登錄系統新增相關功能於 2/26 日正式上線,本局商品驗證機構及指定試驗室請協助 轉知業者在送 CCB 申請驗證登錄證書時請依編碼原則,以利申請案件傳輸順利。 命名規則說明: 1.檔案必須為 PDF 檔。 2 2.每個檔案大小以不超過 10MB 為原則,檔案太大建議分割成多個檔案。 3.檔名前五個字必須是下表的文件代號,編號後則為文件名稱(例如 00_01 商品驗證登錄申請 書.pdf) 。 4.如有相關意見請與承辦人連絡,李碧玲(02)3343-1602。 目錄代號 目錄名稱 文件代號 文件名稱 00 申請文件 00_01 00_02 00_03 00_04 00_05 00_06 00_07 00_08 00_09 00_99 01 EMC 技術文 01_01 件 01_02 01_03 01_04 01_05 01_06 01_07 01_08 01_09 01_10 01_99 02 安規技術文 02_01 件 02_02 02_03 02_04 02_05 02_06 商品驗證登錄申請書 公司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証或營 利事業登記證 ISO9001 證書 工廠檢查報告 指定試驗室認可證書 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證明 符合型式聲明書 代理申請授權書 原證書 其他 EMC 預審單及缺失補正說明 主型式及系列差異表 中文使用手冊及規格 甲類切結書/共用手冊切結書 電路方塊圖 干擾源及抑制元件一覽表 干擾源及抑制元件標示照片 Label 位置圖/甲類警語位置圖 EMI 測試報告 4X6 吋以上彩色照片 其他 安規預審單及缺失補正說明 主型式及系列差異表 繁體中文標籤 安規測試報告 產品電路圖或接線圖及基板銅 軌圖 產品外觀及其重要內部結構或 零組件之 4x6 吋以上彩色照片 3 備註 (包含符合型式聲明書 、 試驗 報告清單、系列型號清單) (包括儀器設備一覽表) (含外觀及內部結構) (包括儀器設備一覽表) 02_07 02_08 重要零組件或材料組成規格一 (含製造商、型式、規格、認 覽表 重要零組件證書及規格書 證、編號) 重要零組件證書及規格書之 編排 1.pdf 檔中須加書籤的連結 2.順序必須要一覽表一致 02_09 02_10 02_99 03 地面數位電 03_01 視接收機基 本技術規範 03_02 03_03 03_99 04 機械技術文 04_01 件 04_02 04_03 04_04 04_05 04_06 04_07 04_08 04_09 04_10 04_11 04_99 05 化工類技術 05_01 文件 05_02 05_03 05_04 05_05 05_06 CB 測試報告 中文使用手冊及規格 其他 免疫力測試報告 性能測試報告 解碼 IC 規格及照片 其他 產品型錄及 4×6 吋以上彩色照 (含外觀及內部結構) 片 使用說明書 零組件清單及零組件圖 產品組立圖 型式試驗報告 分析或計算資料 商品型式之詳細敘述 樣品應依檢驗標準標示,並於 技術文件中敘述 以適當比例詳細畫出之商品圖 形 樣品之型式代號 商品檢驗標識及樣品之型式代 號加註之位置 其他 型式試驗報告 型式分類表 產品結構圖 產品構成及成分/規格一覽表 彩色照片 製程概要 4 (如吊鉤之危險斷面積 、 鋼瓶 各部之厚度、鋼瓶之熱處理) 05_07 05_08 05_09 05_10 05_11 05_99 06 玩具類技術 06_01 文件 06_02 06_03 06_04 06_05 06_06 06_07 06_08 06_09 06_10 06_11 06_12 06_13 06_14 06_15 06_99 07 ROHS 技術 07_01 文件 07_02 07_03 中文標示樣張 材質試驗報告 品質保證制度描述表 不含石綿報告 吸音率測試報告 其他 型式試驗報告 型式分類表 產品結構圖 產品構成及成分/規格一覽表 彩色照片 製程概要 中文標示樣張 材質試驗報告 品質保證制度描述表 不含石綿報告 吸音率測試報告 廠商代理人說明表 玩具產品描述表 產品/零件物料表 主要物料查檢表/或進貨成分 相關報告 其他 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聲明書 商品標籤及商品檢驗標識(如 照片或相關電子檔案) 樣張及其標示位置(商品本體/ 外包裝/標貼/說明書擇一) 照片 或相關電子檔案 其他 07_99 九、臺中分局 近來二次鋰單/電池組商品之驗證登錄證書陸續有三年到期換證,請各實驗室辦理此類商品延展 案時,請附上生產廠場最新的 ISO 證書。 5 十、第六組 為配合第三組訂定電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請各分局專業試驗室將所職掌之商品型式分類原則 於 4 月 24 日前提供第六組彙整,5 月份一致性研討會將提供指定試驗室參考並徵詢意見,以提 供第三組訂定電氣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之參考。 十一、 106 年 3 月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案件審查抽測結果: 基隆分局:抽測 1 件,符合。 新竹分局:抽測 1 件,符合。 臺中分局:抽測 0 件。 臺南分局:抽測 2 件,符合。 高雄分局:抽測 0 件。 6 討論議題: 議題一:台灣松下電材公司提案 案由: CNS 15767-1(103 年)第 27.3 節,露出型插座之背面,不得有裸露之載流條(current-carrying strips) 。 1.接地極是否定義為載流零件? 2.商品實際(底部)外型如下圖所示,此商品是否可符合第 27.3 節之要求(底部露出金屬部份為 接地極金屬零件)? 3.以下為歐規之插座外型(例) ,其接地極皆有露出,請討論接地極是否屬於(載流零件)? 結論:接地極不被定義為載流零件,不違反 27.3 節之要求。 7 議題二:亞信檢測公司提案 案由 1: 依照 105 年 9 月份研討會議題三,實驗室得參考 IECEE 文件,文件中要求烤箱產品是需要測試 EMS。現有一烤箱是使用傳統的電熱控制元件,產品內無任何電子電路,實驗室是否得依照附錄 Q 試驗程序,即無須進行 19.11.4.1 至 19.11.4.7 的 EMS 測試,或依據 19.11.4 要求,無電子電路 即可不須進行試驗。 結論: 依 CNS 60335-1(103 年版)第 19.11.4 節,係針對「具有以電子切斷方式達到斷路位置或待機模 式之裝置」或「具有保護電子電路」的電器。經評估無上述裝置者,應述明評估結果/理由,據 以判定為「不適用」 。 案由 2: 依照 105 年 9 月研討會議題三,實驗室得參考 IECEE 文件,文件中要求 CNS60335-2-15 是不需 要測試 EMS。但是台灣的開飲機大多是有電子電路作控制的,實驗室在作 EMS 測試界定時要以 IECEE 文件作為優先還是以第 19.11.4 章節條文作為優先判定依據。 (測試要求條文節錄如下:電 器具有以電子切斷方式達到斷路位置或待機模式之裝置者,依 19.11.4.1 至 19.11.4.7 進行試驗。) 結論: 依 CNS 60335-1(103 年版)第 19.13 節,其中「危險性故障」得參考 IECEE 文件【GUIDE FOR SAFE AND UNSAFE OPERATION- ANNEX TO OSM/HA DEC. 401(Edition 2014) 】判定。也 就是,表列「不可能有不安全操作」者得視為無發生「危險性故障」之可能。若實驗室評估結果 認為風險不可接受,仍可依 19.11.4 程序評估其符合性,並無何者優先之考量。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