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105年5月份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決議(20160608) |
日期 | 2016-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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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105 年 05 月 25 日上午 09:30 時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謝簡任技正孟傑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張峻源(02-86488058 分機 628) EMC 技術問題窗口:林良陽(ly.lin@bsmi.gov.tw 分機 624)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分機 626) 提案討論: 一、博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案: 依照 96 年 8 月 15 日的一致性會議第一個議題決議 一、HP提案: 1. 就安規角度而言,system rating 標示是否可大於power supply rating。 目前普遍的看法是system rating必需等於或小於power supply rating。 但由於美國開始建議資訊產品需符合能源之星的要求,使用更有效率的 power supply會是未來趨勢,也使得這些高效率的power supply的rating有可能 會低於原system rating。想就安規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討論這個情況是否 可接受。 就CNS14336的內容,僅限制system rating不得低標,並無不得高標的限制。 (1) 法規的精神是以為system rating的主要目的,是告知消費者這台機器的負 載,以避免消費者在同一迴路上使用過多的設備造成危險。對廠商來說,標 越低代表越省電但越可能有安全疑慮。 就安規角度來說,標越高代表的是對消費者越安全。 (2) 1.6.2 input current的測試已量測出機器的最大可能負載,且測試值完全低 於power supply rating。一般測試時是使用電阻性負載,所得到的負載值會更 嚴格,一般消費者實際使用時的負載,更是遠低於此測試值。所以測試僅要 求power supply rating需大於1.6.2的實測值即可。 (3) 茲附上其它驗證機構及廠商意見如附件。 提案建議(解決方法) 以PC/workstation/server/printer附內建式電源供應器的產品為前提下, 在測試數據通過並無安規考量的情況下,接受system rating可大於 power supply rating。 決議:不同意。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1頁/共4頁 產品在申請認證時是不接受產品定義的輸入額定大於 Power supply 的輸入額 定,如果產品內建的 Power supply 在認證時的輸入額定是 100-240Vac, 10-5A, 50-60Hz,那麼系統宣告的輸入額定如果要定義為 100-240Vac, 8A, 50-60Hz 是 否可行? 決議:不予同意。 二、台灣諾基亞通信提案討論: 產品執行測試問題描述如下: 此產品為一 AC/DC 之電源供應器,於進行加強絕緣耐壓測試 (輸入對輸出) , 如果有基本絕緣或補充絕緣參與影響到加強絕緣測試,應該去掉這些影響的 因素。因為加強絕緣只是針對接跨接在原副邊之間的元件如變壓器等。輸入 對外殼是基本絕緣,輸出對外殼是功能絕緣,所以進行輸入輸出間加強絕緣 測試,與地之間的基本絕緣和功能絕緣會影響到這個測試,因此將內部基板 取出於設備外部進行耐壓絕緣測試,這部份 BSMI 是否同意以此方式測試? 引用標準如下(CNS14336-1 §5.2.2): 產品組成: FPAA FLEXI POWER AC/DC SUBMODULE, FPMA FLEXI POWER MODULE,FPBA FLEXI POWER BATTERY 規格: I/P:220V/240V OP:DC 56V 1000W 功能/用途: 供電於基地台與系統模組 DC 電源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2頁/共4頁 產品結構如下: FPAA AC/DC FPBB BATTERY I/P:220V/240V FPAA 外觀↓ FPAA 內部構造↓ 決議:不予同意,仍應針對產品本體進行輸入與輸出間的加強絕緣測試。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3頁/共4頁 三、敦吉檢測科技: 針對明年要列管的投影機,需擬訂系列分類原則以利廠商做後續作業之安排。 投影機的分類建議說明如下: 除一般電源(AC, DC)及雷擊保護(I, II, III 類)的基本分類外,投影的技術原理 LCD & DLP 也需分類,其他建議同 Monitor 之系列分法,以主機板或電源板 為分類準則,外觀尺寸也需於一定範圍內才可做成同一系列。 決議: 投影機分類原則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一般電源(AC, DC)及雷擊保護(I, II, III 類)須相同 (2)投影的技術原理 LCD & DLP 須相同 (3)投影燈光原種類須相同 (4)主機板或電源板須擇一相同 四、JQA(日本品質保證機構)提案: (延續 105 年 4 月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待研議事項) 針對明年七月一日即將開始列管的投影機的檢測有關問題: 1. 關於投影燈之光源的評估 (1) 當使用雷射以外之光源時 無論投影機整機選用 CNS14336-1 還是 CNS14408,光源標準應為 IEC62471。請問是否可以由申請人選擇 IEC62471 或 IEC62471-5? 決議:同意申請人自行選擇 IEC62471 或 IEC62471-5。 (2) 當使用紫外線燈時,光源標準應該是 IEC62471。請問燈罩外殼或 接線端子材料之證書要求為何?(一般為 f1 或 f2 等級之 UL 證書) 決議:本案暫不決議,待各試驗室提供 IEC 標準與 UL 標準內容之差異 比較後,於下次會議再行討論。 2. 關於投影機 EMC 檢測 如果投影機可選鏡頭很多,而且鏡頭之差異很顯然不影響 EMC 性能時, 是否可以接受實驗室在報告之中進行描述從而免去 pre-scan? 決議: 在無相關資料佐證鏡頭差異之影響前,仍須先以 pre-scan 方式進行評估; 若之後有相關試驗單位提供充分且明確之測試數據佐證,則可再行討論。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4頁/共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