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104_08_19決議 |
日期 | 201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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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4 年 08 月 19 日上午 09:30 時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洪簡任技正一紳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簡勝隆(02-86488058 分機 625) EMC 技術問題窗口:林良陽(ly.lin@bsmi.gov.tw 分機 624)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分機 626) 三組宣告事項: 一、 有關國健署 3C 產品加註警語後續追蹤部分,請各實驗室協助配合將執行狀況用電子 郵件方式回報給承辦人許耿維先生(mail:chavez.hsu@bsmi.gov.tw) 二、 有關自動資料處理機 RoHS 列檢規劃-自動資料處理機等六項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 驗規定已於 6 月 29 日預告完成,相關公告文件請自行於 (http:// www.bsmi.gov.tw/wSite/lp?ctNode=6889&CtUnit=2807&BaseDSD=7&mp=1) 網址下載參閱,如有相關疑義的部分,請洽詢黃信惇先生(電話:02-23431906,Email: mark.huang@bsmi.gov.tw) 三、 美國 FCC 公告 14-208 報告之技術要求與實驗室認證資格對我國之影響及措施 FCC 公告之 report and order (14-208)於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正式生效,該公告 對於 Certification 類別的實驗室監管制度將大幅改變,將不再接受實驗室以§2.948 條文申請認可,並對所有原列入 2.948 清單實驗室之認可有效期限將有所限制。FCC 認可的實驗室資格,依目前新規定將只接受美國當地之實驗室,及透過有簽訂 MRA 的 國家登錄之當地實驗室,而實驗室若屬於未簽訂 MRA 的國家依目前的程序將無法被接 受認可,對於實驗室將造成衝擊。 因 FCC 的新規定,我國除原先列入 2.948 清單的實驗室受影響,未來國內其他實 驗室如欲登錄 FCC 亦須依新規定申請認可,因我國與美方簽訂有臺美 MRA,國內的實 驗室可透過 MRA 經本局登錄取得認可,同時依 FCC 新規定未來實驗室亦須配合新版本 之場地測量標準接受評鑑認可。 本局第三組為臺美 EMC MRA 之窗口,隨著 FCC 新規定之實施,國內將會有許多實 驗室須透過臺美 MRA 向 FCC 登錄之需求,目前第三組已與 TAF 協調合作,建立申請流 程及對應窗口,我國實驗室欲取得 FCC 資格,將依照實驗室需申請之領域項目,經 TAF 認證後,再由本組對 TAF 提送之實驗室證書及 FCC Checklist 進行確認,於 FCC 網站辦理實驗室登錄及上載,並進行後續實驗室資料維護及期限延展,第三組亦持續 與 FCC 聯繫及瞭解相關配合規定如 FCC 登錄系統及場地測量標準等事項是否有變動及 更新,未來如有相關資訊將會提供實驗室參照。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1頁/共2頁 宣告事項: 一、行動電源電池在經過一段儲存時間後,電容量會逐漸減少,將剩餘電容量除以額定電 容量稱為「充電容量保持及恢復率」 ,擬請指定實驗室及廠商提供「充電容量保持及 恢復率」相關技術文件資料,回報給林良陽先生(ly.lin@bsmi.gov.tw)彙整後,預計 9 月 16 日檢測技術一致性會議討論,以做為提供修正國家標準之參考依據。 提案討論: 一、律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案: 有關UPS 產品商檢局規定EMI測試項目30kVA以上才可實施外測,若UPS產品容量在小於 30kVA且有下列情況之三相系統電源電壓,是否可允許至客戶處測試. 1. 若 UPS 標示電源電壓是 480Vac 或 600Vac(480Vac 或 600Vac 非一般三相電壓) 2. 若 UPS 標示電源電壓是 380Vac 或 480Vac 或 600Vac 決議:經查國內部分指定實驗室具有上述三相系統電源電壓測試能力,擬不同意實施臨場 試驗。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標準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2頁/共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