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第55次一致性會議
日期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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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電信終端設備與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一致性第55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3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 貳、地點:本會濟南路辦公室2樓會議室(臺北市濟南路2段16號) 參、主席:謝科長志昌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伍、結論: 本次會議提出「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共計8案,各提案經充分 討論後之結論,詳如附件(編號:10311242-10311249) 。 陸、散會:下午5時 記錄:程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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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 2014 年 11 月 17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電信終端設備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 或檔案之名 稱) 提案建議(解決方法) 提案編號: 10311242



客戶提問 : 支援 5A 充電電流 一、由於市場對於手 的手機產品,搭配指定之 5A 機功能與螢幕規格需 充電器,是否可以符合 NCC 求越來越高,導致電 認證之要求 池容量需求也越來越 高,因此造成充電時 間越來越長。為解決 此問題,手機製造商 將規劃新款手機產品 的充電電流提高到 5A,並隨盒提供 5A 充電器。 二、該品牌新款手機 用充電器預設輸出電 流為 2A,連接至特定 手機後,方提高電流 至 5A,故不會有損害 到其他非該品牌手機 之疑慮;連接至其他 一般已符合 貴會要 求之非該品牌手機 時,亦能以 2A 正常 充電,且該品牌手機 搭 配 一 般 USB charger 時 , 也能以 2A 正常充電。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建議此充電器除了依照技 術規範中所要求之 CNS 15285 / 14336 相關章節評 估之外, 並須符合: 1. 搭配該品牌cable+其他 手機時, 電流不可超過 兩安培+10%, 正常/異 常 情況下皆不可超過. 2. 搭配其他 USB cable + 該品牌手機時, 電流不 可超過兩安培+10%, 正 常/異常 情況下皆不可 超過. 3. 搭配其他 USB cable + 其他手機時, 電流不可 超過兩安培+10%, 正常 /異常 情況下皆不可超 過. 4. 不論是 2A 模式 or 5A 模式, 輸出電壓都必須 在 4.75-5.25 Vdc 之間. 5. 需確認該品牌 cable 可 承受 5A 之電流.



開會日期: 103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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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 特定手機、特定 USB cable、特定充電器都配置自動偵測電路的前提下,電流可放寬到 5.0A。 特 2. 特定手機、特定 USB cable、特定充電器的 CNS15285/CS14336-1 所有測試項目都要檢測,另增 加評估須符合下列項目: (1) 特定充電器搭配該特定 USB cable+其他品牌手機時,電流不可超過 2.0A+10%,正常/異常 情況下皆不可超過。 (2) 一般充電器搭配其他品牌 USB cable +該特定手機時,電流不可超過 2.0A +10%,正常/異常 情況下皆不可超過。 (3) 特定充電器搭配其他 USB cable +其他品牌手機時 , 電流不可超過 2.0A +10% , 正常/異常 情 況下皆不可超過。 (4) 不論是 2.0A 模式 or 5.0A 模式,充電器輸出電壓都必須在 4.75-5.25 Vdc 之間。 (5) 須確認該特定 USB cable 可承受 5.0A 之電流。 3. 型式認證證明及使用說明書須標示於該特定手機、特定 USB Cable 與特定充電器的廠牌型號, 及搭配該特定手機、特定 USB Cable 與特定充電器充電時的充電器輸出規格資訊,與充特定電 器搭配其他手機或其他 USB Cable 時的充電輸出規格資訊。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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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 103 年 11 月 14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電信終端設備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或檔案之 名稱) 提案建議(解決方法) 提案編號:10311243



客戶提問: 1、 符合 WPC 無線充電聯 盟規格的無線充電發射 器是否需要通過 NCC 型式認證取得審驗證 明? 2、 符合 WPC 無線充電聯 盟規格的無線充電接收 器是否需要通過 NCC 型 式認證取得審驗證明?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開會日期:103 年 11 月 18 日



WPC 無線充電發射器(無線充電板)及 WPC 無線充電接收器(無線充電背蓋)均會發射電波,故都要 認證。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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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 103 年 11 月 17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電信終端設備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或檔案之 名稱) 提案建議 (解決方 法) 提案編號: 10311244



廠商的無線充電背蓋使用 WPC 的 Qi 技術(frequency: 110~205kHz), 搭配 5 款多功 能電錶. Q1: 請問充電背蓋使用 Qi 技術需要取 NCC 證書嗎? Q2: 若無線充電背蓋需取 NCC 產品證書, 請問測試的 週邊(即電錶), 可否任意取 一台測試, 非 5 款電錶全測? Q3: 無線充電的接收電路均 在充電背蓋中, 無線充電背 蓋可否採限制性模組申請, 5 款電錶當適用設備取證?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18 日



開會日期:103 年 11 月



1. 無線充電背蓋與無線充電板均會發射電波故都要認證,無線充電背蓋與無線充電板可分開做 認證(不同 ID)或整組合併一起做認證(同 ID)。 2. 整組認證時,不能一個型號的無線充電背蓋搭配多個型號的無線充電板;可一個型號的無線 充電板搭配多個型號的無線充電背蓋(背蓋須符合結論第 3 點),後續再追加不同型號的無線充 電背蓋時,以系列收費同 ID。 3. 無線充電背蓋的 IC、線圈、電路 PCB LAYOUT、金屬接點位置都一樣,僅塑料殼外形不同時, 可做同一 ID。無線充電背蓋的 IC、線圈、電路 PCB LAYOUT、金屬接點位置不同時,若符合系 列產品定義核發系列 ID,若不符合系列定義核發新 ID。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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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103 年 11 月 17 日 □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提案編號: 10311245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 件或檔案之 名稱) 提案建議(解決 方法)



電信終端設備



GPS 衛星導航內建 2/3/4G 模組是否應 PLMN01/08/10 技術規範均有提 同時申請 NCC 及 BSMI 認證? 到應同時檢測 CNS13438 及 CNS14336-1,但此舉似乎與 BSMI 部份互相重疊。 因為我司多次打電話向 BSMI 第三組確認,但得到的回覆均 是不用再另外申請 BSMI 認證。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103 年 11 月 18 日



1. GPS 衛星導航內建 2/3/4G 行動通訊功能或低功率射頻電機功能(例: WLAN)時,須對 2/3/4G 行動 通訊介面及低功率射頻電機功能申請 NCC 認證。 2. GPS 衛星導航器材是否屬 BSMI 列管請逕向該局洽詢。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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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103 年 11 月 18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提案編號: 0311246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或 檔案之名稱) 提案 建議 (解決 方法)



■電信終端設備



客戶端詢問終端電信產品之測試報告/ 證書上面是否可以列出 RAM/ROM容量?



因客戶端銷售產品給予電信業者 (如中華電/遠傳電…等) 而電信業者往往只能由產品規格 書上看出產品的容量,但電信業者 反應,因終端電信產品有繳交給第 三方公正實驗室認證及審驗單位 發證,故詢問證書上是否可以載明 RAM/ROM容量?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103 年 11 月 18 日



1. 為因應近來屢有消費者因手機之記憶體容量不足或系統佔用記憶體容量太大,而引起消費爭 議,本會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要求手機業者落實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03 年 10 月 3 日「智慧型手 機之預載程式操作標示及消費者保護事宜」會議結論。(詳右方 PDF 附件-會議結論第 2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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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上,爰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針對具行動語音通訊介面之智慧型手機、平板產品,型式認證 申請者須切結於商品包裝外盒、DM 或官方網站上,清楚、妥適標示產品總儲存空間及可用儲存空 間等相關資訊。查有未落實標示者,本會將指導業者於期間內改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3. 驗證機構可視情形於證書備註欄配合記載 RAM/ROM 容量資訊。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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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103 年 11 月 17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提案編號: 10311247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 或檔案之名 稱) 提案建議(解決方法)



電信終端設備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由於各種穿戴式內建無線通 訊產品日益普及,為維護消 費者的健康,是否應在技術 規範內增加body SAR的測試 項目呢?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目前係以頭部 SAR 為主,待世界各國都列管 body SAR 時再研議納入。 103 年 11 月 18x 日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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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103 年 11 月 17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提案編號: 10311248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 或檔案之名 稱) 提案建議(解決方法)



電信終端設備



LTE PWS測項簡訊顯示標準問題 一、5.14.2.1 通道4370為顯示中文公眾告警廣 播簡訊,且不可關閉。→請問訊息視窗是否一 定要出現中文”總統級警報”字詞?目前客戶端 顯示為”EU-警報 1 級”。 二、5.14.2.2 通道4380 為業者測試公眾告警廣 播簡訊。→請問訊息視窗是否一定要出現中文” 業者測試使用”字詞?目前客戶端顯示 為”EU-Info 警報”。 三、5.14.2.3 通道4383為顯示英文公眾告警廣 播簡訊,且不可關閉。→請問訊息視窗是否一 定要出現英文” Presidential Alerts”字詞?目前 客戶端顯示為”EU-Alert level 1” 四、5.14.2.4通道4393為業者英文測試公眾告警 廣播簡訊。NCC是否有規範使用的英文字詞或 為”Operator test use”或其他用詞?



針對 NCC 第 53 次一次性會議 有討論 PWS 的測項應依 J-STD-100 文件第 10.2、10.3 節反應。但是客戶端提及,再 PLMN10 法規&一次性會議 皆無看到需有 『總統級』 的字 樣要求。



一、5.14.2.1通道 4370為顯示中文公 眾告警廣播簡訊可 接受顯示總統級警 報或EU-警報1級 二、5.14.2.2通道 4380 為業者測試公 眾告警廣播簡訊可 接受訊息顯示中文” 業者測試使用”字詞 或顯示為EU-Info警 報 三、5.14.2.3通道 4383 為顯示英文公 眾告警廣播簡訊可 接英文” Presidential Alerts”字詞 或”EU-Alert level 1”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103 年 11 月 18 日



1. 行動寬頻手持式行動臺須符合技術規範 PLMN10 第 5.14 章節公眾告警廣播簡訊功能(Public Warning System,PWS) 規定,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增加測試及審驗「通道 4393:英文業者測試公眾告警廣播簡訊」。 2. 測試認證時,應以基地臺模擬器經由通道 4370/4380/4383/4393 傳送簡訊內文,手機接收後顯示的簡訊內文應相 符。至於簡訊標頭文字則由各家手機製造商自行設計。 3. 目前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正著手建置全國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中心及統一訊息交換格式,將來建置完成 啟用時,手機接收到 PWS 通知時,應依照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公布之統一訊息交換格式的簡訊內如實顯示。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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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

提案日期:103 年 11 月 17 日 □低功率射頻電機

提案主旨



提案編號: 10311249

相關文件 (需註明文件 或檔案之名 稱) 提案建議(解決方 法)



電信終端設備

提案說明 (依據及理由)



PLMN10 RSE測試數據是否可以只 提供總表即可?



目前 RSE 的測試報告內都包含測試數據及 測試圖,報告頁數過多。



測試報告只放總表



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



103 年 11 月 18 日



PLMN10 測試報告得以報告總表及報告附件方式提供所有輻射混附發射項目(RSE)的原始測試數 據(Raw data)。 備註: 1.對不同的提案主旨,請個別填具提案處理單。 2.提案編號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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