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第52次一致性會議 |
日期 | 2014-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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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3 年 02 月 20 日(星期四)第 52 次一致性會議 電信終端設備與低功率射頻電機審驗一致性意見提案處理單結論彙整 提案編號: 10302214 主旨: LTE CNS14959 SAR 值標示問題 結論: 已認證的 3G/2G 手機補測 LTE 介面,若 LTE SAR 值比原本 3G/2G 介面高者,應於換發審定證 明時,於證書加註 LTE 介面的 SAR 值 提案編號: 10302215 主旨: LPD 產品所附的電池是否也需提供 CNS15364 的測試報告? 結論: 低功率射頻電機含有二次鋰電池者,驗證機構在核發 NCC 證書時應於公文書函中備註「鋰電 池須另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取得 CNS15364 證書」 。 提案編號: 10302216 主旨: 依 NCC 提案編號 10211210 結論 「指定之 5Vdc/9Vdc 充電器,應依照 PLMN 技術規範中所要 求之 CNS15285 相關章節評估 5Vdc 輸出之條件 , 並依 CNS15285 第 4.5 及 5.6 節之測試方式 , 增加評估 9Vdc 之條件…..」 ,然對於特定手機產品搭額定並非 9Vdc 亦非 5Vdc 輸出規格者,可 否比照開放 9Vdc 5%方式要求? 結論: 1.充電器具備偵測可判別特定手機功能,具 5V 以外的第二組輸出額定電壓時(限於 5~9V),才 屬於第 10211210 號提案的同類充電器 , 檢測時應依照 PLMN 技術規範中所要求之 CNS15285 相關章節評估 5Vdc 輸出之條件,並依 CNS15285 第 4.5 及 5.6 節之測試方式,增加評估第 二額定電壓之條件,例:額定輸出電壓 8Vdc 時,則輸出電壓必須在 8Vdc ±5% 之間。 2.型式認證證明及使用說明書須標示於該手機充電器的廠牌型號,及搭配該手機充電時的充 電器輸出規格資訊,與充電器搭配其他手機時的充電輸出規格資訊。 提案編號: 10302217 主旨: 具傳真及以有線/無線方式連接 AP 之多功能事務機,該網路功能設計為獨立模組。請問,於 申請審驗時, (1)是否須檢附安規報告? (2)於 EMI 測試時,是否須測試傳真以外之功能? 電信埠測試時是否須測試網路埠? (3)無線網卡已取得完全模組證書,與有線網卡之設備是否可以[系列]方式提出申請? 結論: (1) 多功能事務機同時具有 RJ11 及 RJ45 介面,若該設備不具話筒功能,且 RJ-45 網路連線不 傳輸語音訊號者,無網路電話功能,不須檢附安規報告 (2) 多功能事務機同時具有 RJ11 及 RJ45 介面,EMI 測試報告必須完整呈現 RJ11 及 RJ45 介面 在電源線傳導干擾/輻射干擾/電信埠的檢測結果。 (3) 具傳真介面多功能事務機之區域網路介面,由有線方式(RJ-45)變更為無線方式(WiFi),應 分開以新案件認證。 提案編號: 10302218 主旨: 列管電氣安全項目之 TTE 附有可拆換二次鋰單電池/組者,應自 103 年 5 月 1 日起提供該電池 /組之測試報告或驗證登錄證書。請問: (1) 若提供測試報告以證明符合 BSMI 要求,是否須含其他技術文件? 如照片…等。 (2) 是否有緩衝期? 結論: 修正審驗一致性第 51 次會議關於電信終端設備含有二次鋰電池的測試報告或驗證登錄證書 認證要求為:電信終端設備有二次鋰電池者,驗證機構在核發 NCC 證書時應於公文書函中備 註「鋰電池須另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取得 CNS15364 證書」 。 提案編號: 10302219 主旨: 依【51 次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第五點】 ,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已公告 2 次鋰單電池/ 組為 BSMI 應施檢驗項目 , 本會列管電氣安全項目之電信終端設備若有使用可拆換之 2 次鋰 單電池/組,應自 103 年 5 月 1 日起須提供該 2 次鋰單電池/組之測試報告或驗證登錄證 書。提出修正建議。 結論: 修正審驗一致性第 51 次會議關於電信終端設備含有二次鋰電池的測試報告或驗證登錄證書 認證要求為:電信終端設備有二次鋰電池者,驗證機構在核發 NCC 證書時應於公文書函中備 註「鋰電池須另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取得 CNS15364 證書」 。 提案編號: 10302220 主旨: 依【51 次審驗一致性會議結論】103/1/1 起 WIFI AP/Router 皆須評估 MPE 並於證書與使用手 冊放警語 客戶詢問 1.是依循器材名稱做分類亦或是依循功能別做依據,其判定基準為何? 2. 廠商如定義的產品/器材名稱並非一般的無線(WIFI)AP / Router 如附件是否就不需評估 MPE? 結論: WiFi 產品依主要功能判定,在正常操作下,其發射源距離人體 20 公分以上,具 WiFi AP/Router 為主要功能者皆須檢測 MPE。 提案編號: 10302221 主旨: 客戶提問: 如果 700MHz LTE 手機只支援 703-733MHz 頻段, 在這個 case 下, 我們可以拿到 4G NCC 的認 證嗎? 結論: LTE 手機/電信終端設備僅具備部份 700MHz band 時(例:僅支援 703-733MHz,不支援 733-748MHz),申請者須在廣告文宣、使用手冊、外包裝上標示清楚支援的頻段,申請時提出 宣告切結書,驗證機構可受理審驗發證,並在證書上備註手機/電信終端設備支援與不支援的 頻段。申請者在販售此手機時須充份揭露資訊,以盡到告知消費者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