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家電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會議
日期 201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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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3 年 1 月 22 日上午 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本局汐止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楊科長紹經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及電話:陳啟銘(02-86488058 分機 253)
公布事項: 公布事項: 一、第三組: 有關本局應施檢驗商品之限檢驗範圍有疑義時 ,尤其指限檢驗商品所使用之 電源種類及規格範圍部分 (例如:電捕昆蟲器商品以分離式交流轉直流之電 源轉接器供電使用,非屬本局電捕昆蟲器應施檢驗範圍) ,應洽詢本局第三 組判定,避免本局所屬各單位發生判定不一致。 二、第六組: 依據本局政風室 100 年 5 月 5 日簽核內容辦理: 建請第六組於檢驗一致性會議內容註明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 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 。 三、第六組: 本局各單位及本局指定試驗室於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所提出的 議題,其內容引用到廠商技術文件、電路圖、產品照片等等,應先取 得廠商同意書,避免本局將其議題及結論內容公布在本局網站時,侵犯到廠 商的智慧財產權。 四、第六組: 102 年 12 月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案件抽測結果: 基隆分局:抽測 3 件,符合。 第 六 組:抽測 1 件,符合。 新竹分局:抽測 3 件,符合。 台中分局:抽測 2 件,符合。 台南分局:抽測 1 件,符合。 高雄分局:抽測 5 件,符合。 五、第六組: 轉知本局第三組 102 年 12 月 27 日經標三字第 10200107550 號函復聯合全球 公司函詢有關 3C 二次鋰電池組相關檢驗事宜等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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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局第三組於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3 日以經標三字第 10230013780 號公告 訂定「電動機車用二次鋰電池/組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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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第六組: 本局第三組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6 日以經標三字第 10230021780 號函公告 訂定「應施檢驗安定器內藏式發光二極體(LED)燈泡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 1.商品列檢及規定 1.商品列檢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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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型式分類 商品型式分類 2.1 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型式分類 2.1.1 型式分類原則如下: (1)佈線(layout)相同(自外部電源到 LED 封裝體間)。 (2)熱管理系統相同。 (3)LED 晶粒及封裝體須為相同製造廠商之相同型式。 上述三點相同者視為同一型式分類得列入同一張證書。 2.1.2 同型式分類中主型式依下列原則之順序進行判定: (1)散熱面積與總消耗功率比值最小(散熱面積/總消耗功率)。 (2)色溫最低。 (3)發光效率最低。 主型式由實驗室與申請廠商共同評估決定,必要時得會同標準檢驗局討 論。

2.2 2.2 性能測試之主型式全項測試、 性能測試之主型式全項測試、系列型式加測原則 2.2.1 型式分類中之主型式執行全項測試(依表 2-1 第 3 欄)。 2.2.2 系列型式依據與主型式之差異部分評估執行加測(依表 2-1 第 4 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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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1 節次 6 7.2 9.2.3 9.2.4 9.2.5 8.1 8.2 9.1 9.3 10.1 10.2 11.2 11.3.2 11.3.3 11.3.4 註:

性能測試之主型式全項測試、系列型式加測原則 2 試驗項目(a) 3 全測所需最 少樣品數量 4 加測所需最 少樣品數量

尺度 tLED-點 光強度分布 峰值光強度 光束角 LED 燈泡之功率 相移因數 光通量 發光效率 色差類別 演色性指數 光束維持率(b) 溫度循環 點滅 加速操作壽命 2 2 2 ─ ─ ─ 5 只相同 LED 燈泡進 5 只相同 LED 燈泡進 行所有試驗 行所有試驗 2 只相同 LED 燈泡進 2 只相同 LED 燈泡進 行所有試驗 行所有試驗

(a) 電磁干擾、諧波失真及突波保護試驗所需最少樣品數量依對應標準之規定。 (b) 宣告失效率為 F10 時,試驗樣品數量至少須 20 只 LED 燈泡。 ─ 表示該項目無須執行。 2.3. 2.3.型式試驗報告 3.型式試驗報告 2.3.1 安規測試、電磁干擾測試、光生物安全性測試之全測與加測原則依各 試驗依據標準及樣品之差異部分評估需全測或加測。 2.3.2 執行試驗報告須檢附之技術文件內容 零組件證明文件中標準有相關要求者須提供該零組件驗證文件,若未 有相關要求者得以零組件規格書作為證明文件(如表 3-1 )。 (1)須附電路圖、銅軌圖(LAYOUT)照片 (2)零件一覽表(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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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型式試驗報告應檢附技術文件 零組件生產 零組件 零組件 零組件 零組件驗證 零組件名稱 公司 型號 規格 規格書 號碼 鋁基板(散熱材) LED Chip LED 模組 透光罩 燈體塑膠外殼 驅動器塑膠外殼 光源 PCB 電路板 導線 熱縮套管 PCB 電路板 保險絲 突波吸收器 X 電容 Y 電容 線圈 Bobbin 線圈 絕緣膠帶 漆包線 變壓器 Bobbin 變壓器 絕緣膠帶 漆包線 光耦合器 電解電容 註:零組件規格書及零組件驗證號碼之兩欄位未勾選時 未勾選時, 未勾選時,可兩擇一填寫並檢 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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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之光生物測試 2.4.1 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為固定色溫之光生物測試: 型式中不同額定色溫均須執行光生物測試。 2.4.2 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為可調色溫之光生物測試: 可調色溫之 LED 燈泡,所涵蓋的色溫範圍內依標準中不同色溫階層 均須進行 八、103 年公告新列檢商品一覽表 序號 品名 1 2 3 3C 二次鋰行動電源 3C 二次鋰單電池/組 (鈕釦型除外) 3C 電池充電器 (限檢驗交流轉換 直流之 3C 電池充電 器) 實施日期 103 年 5 月 1 日 103 年 5 月 1 日 103 年 5 月 1 日 檢驗方式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模式三)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模式三)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模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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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 燈泡 103 年 7 月 1 日 (限檢驗單相交流 300V 以下且大於 50V 者) 電動機車用二次鋰 電池/組 103 年 7 月 1 日

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或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模式三) 驗證登錄 (模式二加模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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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六組: 後續有相關產品檢測議題,請將您的議題內容詳述並檢附相關文件 (如相片 或電路圖等) ,向本局專業試驗專區提出,並由本局或分局同仁來彙整各試 驗室意見,例如您有鋰電池的檢測問題,請將您的問題向本局第六組同仁 李其榮 02-86488058 分機 260 johnny.lee@bsmi.gov.tw 蕭舜庭 02-86488058 分機 226 shunting.hsiao@bsmi.gov.tw 提出 , 並由他們來彙整各試驗室意見後 , 再依會議提案行程提供給本組彙整 , 這可避免試驗室提出重複的議題或解決試驗室將討論議題留滯 ,且如可讓試 驗專區之單位瞭解問題,有些議題可能是試驗專區就可解決,如此,可讓廠 商的產品驗證問題提前解決,有利試驗室順利辦理產品測試。 以下為本局專業試驗室(各分局)的區分範圍,各符合本局指定試驗室所出 具產品型式試驗報告,需送給本局或分局審查的單位,即是指定試驗室檢 測議題對應的提出對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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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氣商品檢測一致性會議聯絡人: 陳啟銘 吳昌圖 02-86488058 分機 253 chip.chen@bsmi.gov.tw 02-86488058 分機 259 CT.Wu@bsmi.gov.tw

辦理會議行程所有行政業務與進度管理 ,歡迎業界先進提出本會議改善建 議或意見。 2.本局各分局各專業實驗室窗口聯繫人員電話及郵件地址: 基隆轄區:基隆市、宜蘭縣、連江縣 台北轄區:台北市、新北市 新竹分局轄區: 台中分局轄區: 台南分局轄區: 高雄分局轄區: 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基隆分局: 基隆分局: 小家電商品(另包含洗衣機、乾衣機、脫水機、除濕機) ,該產品之安規與 EMC 項目。 受理縣市:基隆轄區、台北轄區、新竹分局轄區 電動手工具:受理縣市:全國 郭俊源 02-24525008 分機 223 jun.kuo@bsmi.gov.tw 王凱民 02-24525008 分機 221 kevin.wang@bsmi.gov.tw 總局第六組: 總局第六組: 鋰電池商品: 受理縣市:全國 李其榮 02-86488058 分機 260 蕭舜庭 02-86488058 分機 226

johnny.lee@bsmi.gov.tw shunting.hsiao@bsmi.gov.tw

大家電商品:冷氣機、電冰箱、電熱水器、飲水供應機( (僅 EMC 項目) 項目) 受理縣市 : 全國 尹先榮:02-86488058 分機 223 Hr.Yin@bsmi.gov.tw 開關商品:無熔線斷路器、漏電斷路器。 受理縣市:全國 陳晉昇 02-86488058 分機 203 Cs.Chen@bsmi.gov.tw 劉德聰 02-86488058 分機 203 Dt.Liu@bsmi.gov.tw 新竹分局: 新竹分局: 大家電商品:冷氣機、電冰箱、電熱水器、飲水供應機( (僅性能及安規項目) 僅性能及安規項目) 受理縣市 : 全國 江慶曜 03-4611721 分機 514 ching.yao@bsmi.gov.tw 許弘宜 03-4611721 分機 517 hongyi.hsu@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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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道和 03-4611721 分機 513 dauho.lyu@bsmi.gov.tw 燈具零組件:光源(燈管) 、安定器 受理縣市:全國 葉永宏 03-4594791 分機 810 yh.ya @bsmi.gov.tw 劉佳明 03-4594791 分機 814 dingdiang.liu@bsmi.gov.tw 呂旻翰 03-4594791 分機 810 clous.lu@bsmi.gov.tw (光生物安全) 台中分局: 台中分局: 校正試驗室:服務本局各單位 陳榮志 04-22612161 分機 612 sam.chen@bsmi.gov.tw 方自民 04-22612161 分機 613 tzumin.fang@bsmi.gov.tw 蕭景文 04-22612161 分機 615 jw.shiau@bsmi.gov.tw 李政哲 04-22612161 分機 617 jj.Li@bsmi.gov.tw 台南分局: 台南分局: 小家電(另包含除濕機) :該產品之安規與 EMC 項目。 受理縣市:台南分局轄區、台中分局轄區、高雄分局轄區 燈具:該產品之安規與 EMC 項目。 受理縣市:全國 安規: 許經杭 06-2264101 分機 213 jh.sheu@bsmi.gov.tw 徐政聰 06-2264101 分機 213 ct.hsu@bsmi.gov.tw EMC: 洪飛良 06-2264101 分機 214 fl.hung@bsmi.gov.tw 洪啟智 06-2264101 分機 212 chijr.hung@bsmi.gov.tw 高雄分局: 雄分局: 電線電纜及配電器材:電線、電源線組、開關、插頭、插座、電源轉接器 受理縣市:全國 配電器材:黃馨德 07-2511151 分機 712 sd.huang@bsmi.gov.tw 電器商品:許勝銓 07-2511151 分機 715 sheng.hsu@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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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 討論議題: 議題 1:新竹分局提案: 新竹分局提案: 請討論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在執行 CNS 15630 第 9.2 節光強度分布、 峰值光強度及光束角等項目,其系列型式是否可簡化檢驗? 第三組意見: 第三組意見: 安定器內藏式 LED 燈泡在執行 CNS 15630 第 9.2 節光強度分布、峰值光 強度及光束角等試驗項目,對於指向型及非指向型全周光 LED 燈泡之每 一型式仍須進行配光曲線量測;非指向型半周光 LED 燈泡無須標示光束 角,擇一型式量測 CNS 15630 第 9.2 節。 結 論:依第三組意見辦理。 依第三組意見辦理。 議題 2:第六組提案: 第六組提案: 1.3C 二次鋰單電池/組重要零組件在新案申請或是結案後申請增加重 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是否接受試驗室依該零件不 影響測試結果之原則逕行判定 ,並以書面審查之,不須另行測試。 2.承上題,若要求重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須加測,是 否可由試驗室自行評估加測項目,並於型式試驗報告敘明加測理由。 提案建議: 提案建議: 有關 3C 二次鋰單電池/組重要零組件在新案申請或是結案後申請增加重 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得由本局指定試驗室依該零件 不影響測試結果之原則逕行判定 ,並以書面審查之,不須另行測試。 若須加測得由該試驗室自行評估加測項目,並於型式試驗報告敘明加測 理由。 本局指定試驗室意見彙整: 本局指定試驗室意見彙整: UL 建議: 建議 1.建議接受.最初的型式試驗當中有顯著的證據與相關輔助資料可判定 某零件的廠家型號或者是規格參數並不影響原始的測試結果, 請允 許變更案件的型式試驗報告書中註明免除測試的原因, 在審核可接 受狀況下免除測試. 2.建議接受. 3C 應用鋰電池的保護設計原理大致類似, 但是實際設計 應用上可預期有相當大的變化. 指定實驗室若能提出第一項議題內 的技術判定, 理應可評估零件變更對於型式試驗結果的影響, 若無 法判定就應施行試驗來確認符合標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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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全球驗證有限公司: 聯合全球驗證有限公司: 1.原則上會建議依客戶提供的重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 規格書做比對,只要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是相同功能、符合 製造商設計的使用範圍,將會以書面審查方式,不另行測試! 2.如變更重要零組件或是變更規格設計參數有影響到 OCP 將會評估 外部短路測試,影響到 OVP 將會評估過度充電,比較符合之前一致 性會議討論的內容. 香港商立德國際商品試驗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1.同意該建議方式。 2.同意該建議方式。 建議: 有關 3C 二次鋰單電池/組重要零組件在新案申請或是結案後申請增 加重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得由本局指定試驗室 依該零件不影響測試結果之原則逕行判定 ,並以書面審查之,不須 另行測試。若須加測得由該試驗室自行評估加測項目,並於型式試 驗報告敘明加測理由。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建議 台灣電子檢驗中心建議: 建議 1.依主型式/系列訂定原則,由原出報告之測試單位進行評估,若無需 進行測試,該測試單位負責以 e-mail 逕行回覆。 2.同意由試驗室評估後加測。 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 建議接受,若已具備顯著的證據及資料足以判定不影響原測試結果且 於型式試驗報告書中敘明免測原因。 有關 3C 二次鋰單電池/ 結 論 : 二次鋰單電池/組重要零組件在新案申請或是結案後申請增加重 組重要零組件在新案申請或是結案後申請增加重 要零組件的 Second source(替代零件 source(替代零件) 得由本局指定試驗室依該零件 替代零件),得由本局指定試驗室依該零件 不影響測試結果之原則逕行判定, 不影響測試結果之原則逕行判定,並以書面審查之, 並以書面審查之,不須另行測試。 不須另行測試。若 須加測得 須加測得由該試驗室自行評估加測項目, 試驗室自行評估加測項目,並於型式試驗報告敘明加測理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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