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
日期 | 201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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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102 年 07 月 17 日上午 9:30 時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龔科長子文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曹剛維 (02-86488058 分機 622) EMC 技術問題窗口:林良陽(ly.lin@bsmi.gov.tw 分機 624) 安規技術問題窗口:林子民(Bruce.Lin@bsmi.gov.tw 分機 626) 提案討論: 提案討論: 一、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黃文治 伺服器之開關式電源供應器最大總功率標示(含分段標示),案例如下:分段 標示,依實際輸出輸入功率瓦數標示,但最大總功率標示為 2000W,其 2000W 標示無法完全符合實際分段輸出輸入功率瓦數標示 此案例建議修正標示方式為"最大總功率如下表列"以其符合實際分段輸出輸 入功率瓦數標示。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1頁/共5頁 決議:同意修正標示方式為"最大總功率如下表列",惟每一段 rating 於 EMI 及安規試驗仍須符合標準要求。 二、立德集團 周嘉德 針對 LED panel(display)現在 BSMI 都會要求 SELV 測試(量測是否有危險電壓, 以及評估 component fault)。目前大部分 CB 都沒有作這項測試,而導致我們 必須在轉 BSMI 時,要求客戶提供 sample 補測。所以我想應該在一致性會議 上討論明確的作法,讓客戶可以知道此要求,並在申請 CB 階段就評估此項測 試,以利後續 BSMI 轉證順利。因此想請教貴局: 1. 何種情況需要對 LED 背光板進行 SELV 測試?是依產品類別區分,還是依 panel 尺寸區分? 2. LED CONVERTER 是否應在重要零件列表中控制其廠家型號?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2頁/共5頁 3. 若 LED driver(converter),背光板與 panel 做成一個模組,應如何控管? 決議:1.依據標準要求 LED 背光板須驗證是否符合 SELV 及能量危險。 2.LED CONVERTER 須列於重要零組件一覽表中,控管廠家型號。 3.當 LED driver(converter)的背光板與 panel 不可分離時則須控管 整組 panel。 三、亞信檢測 蔡義文 針對產品的電源線組材所檢附的證書是否一律須使用(例圖 1)商品驗證登錄 證書?請問是否也可採用以標準局網站所查詢的(例圖 2)電子檔頁面進行檢 附?(對照 2 者內容可參考核對基本內容;證書號碼、登錄字號、申請人、型 式、證書有效期限、因其內容差異不大影響辨識有限。) 例圖 1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3頁/共5頁 例圖 2 決議:同意電源線組由本局網站查詢之電子檔頁面代替證書,惟轉 PDF 檔時 下方須有列印日期。 四、明泰科技 Ken Hsu 關於 101.8.15 及 102.2.27 之 PLC 產品替代測試方法,有以下議題要討論: 針對目前市售的 PLC 產品功能特性,並不適用於 CNS13438 所規定的電源端傳 導干擾量測方式。不知貴局是否同意 PLC 產品在進行電源端傳導干擾測試時, 以採用歐洲標準(CISPR I/XX/CDV Opt.B)為目前的量測方式,量測方式區分 如下: 1) PLC 關閉通訊模式,使用 LISN 儀器量測 150KHz-30MHz 之傳導干擾要求(量 測出 PLC 在非通訊狀態下產生的 Noise 是否有符合規範)。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4頁/共5頁 2) PLC 開啟通訊模式 , 使用 T-ISN 儀器量測 150KHz-30MHz 之傳導干擾要求(量 測出 PLC 在通訊狀態下產生的 Noise 是否有符合規範)。 P.S:目前歐洲針對 PLC 產品的量測方式並不是依據 CISPR22 (CNS13438)標準 中所規定的量測方式,而是依據 CISPR I/XX/CDV Opt.B 標準做為替代的量測 方式 決議:待各家試驗室提供更完整資訊後於下個月會議再行討論。 「本局相關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檢驗一致性會議,檢驗一致性會議僅係補強與釋示作用」第5頁/共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