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
日期 200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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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決議事項 開會時間: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
議題及決議事項: 1.若充電器僅供照相機電池之充電用,而不能與照相機一起使用,且充 電器為交換式電源(Switching power),請問此充電器應引用 CNS 13783-1 或 CNS 13438 標準提出申請(於 CNS 13783-1 內有充電器的測 試方法說明)? 決議: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認可應以實際搭配之實體提出申請;若非專屬 專用之充電器則以資訊類產品提出申請,本案應以資訊類產品提出 申請,而 CNS 13783-1 內提及充電器測試方法僅適用於家電或電動 工具類產品。

2.現有一台點唱機無任何輸入/輸出埠且機械動作並不多,而內部多為 微處理器或其他數位控制,請問應引用何種標準提出申請? 決議:以 CNS 13439 或 CNS 13783-1 標準提出皆可接受。

3.針對構造簡單且消耗功率小之電熱器具產品,因其產品大多僅有電熱 元件及開關之構造(如:保溫盤、保溫壺..等),而無其它溫控裝置且大 多數試驗室亦多次表示「該產品無電磁干擾問題」,為簡化該產品之 電磁相容作業流程,建議上述商品由指定試驗室出具該產品無電磁干 擾證明(含相關技術文件)代替電磁相容型式試驗報告,以降低業者成 本並縮短檢驗流程? 決議: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認可時應檢具相關技術資料及指定試驗室之測 試報告。

4.針對水族界所進口之魚缸用加溫器,依現行規定於功率 20%範圍內同 意申請系列,而業者所使用之加溫器仍依使用缸子大小之不同而有不 同之功率數(分別約為:25W、50W、75W、100W、150W、200W、250W 及 300W,雖功率不同,但外觀及內部全都相同),依現行規定系列範圍來 衡量,其允許範圍之功率數太過接近而無法普遍適用於各大小魚缸規 格,並需再多做出好幾支相同性質、相同可用容量之加溫管,且若各 個項目逐一做個別檢測報告,實為浪費(因檢測費用太過昂貴),現收 集各大小魚缸用加溫管之規格及功率分佈,絕對超過現行系列申請之 規定,以下提出水族產業之建議:將加溫器獨立規範,系列申請範圍擴 大至 1W~50W 為一系列範圍,51W~100W 為一系列範圍,101W~200W 為一 系列範圍,依此類推則可真正符合魚缸加溫器之適用範圍? 決議:由於已有甚多廠商依先前的分類方式取得證書,而且本次會議這 些廠商及提案廠商皆未出席,故本案暫不決議。

5.HDTV 是否需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試驗?若是,則是否只要符合 CNS13439 要求即可? 決議:HDTV 屬 EMC 管制之產品應以 CNS 13439 提出申請,若含 Computer port 應加測 CNS 13438 項目,否則僅測 CNS 13439 項目即可。

6.有一台 PC 由國外進口 Mother Board 和 Bare Bone(PC W/O Mother Board)於國內組裝,想要申請 3 個檢磁號碼,一個號碼給整台 PC(國 內銷售用),另兩個號碼為 Mother Board 和 Bare Bone(進口組裝用), 不知是否可行 ? 決議:本局同意以三個不同檢磁號碼提出申請。

7.手握式家電或電動工具,測試應加人工模擬手測試,但如果加人工模 擬手 Pass 而不加人工模擬手 Fail,廠家的疑問既然是手握式加了人 工模擬手則應以此狀態做判定的依據,而不加模擬手的部分不做判定? 決議:仍依標準規定測試時加人工模擬手及未加人工模擬手均需符合標 準規定。

8.日前提出一台烘手機電壓為 220V 之申請案件,目前已取得 EMC 證書; 現以同一型號增加 120V 之機種,請問應如何處理? 決議:申請時 120V 應另案提出申請,並可於產品名稱後括號以利區分, 如烘手機(220V) ,烘手機(120V)。

9.SERVER 用主機板因使用廠對廠方式通關需每次向貴局報備 , 欲加快通 關速度擬申請主機板甲類檢磁號碼,請問應如何報備以及測試? 決議:申請廠對廠報驗可依現行廠對廠規定辦理,甲類主機板應以 CNS 13438 標準測試。

10.有關大型產品內部元件申請時以系統報告送件的方式,原決議僅同 意至九月底為止,是否仍然可行? 決議:本案暫不決議。

11.MOUSE/KEYBOARD 組是否可以合併申請 ID?(不分售,但是 MOUSE/KEYBOARD 為分離式) 決議:分離式 MOUSE 及 KEYBOARD 應分開提出申請。

12.多組咖啡機(每一組消耗功率 500W,另有基本消耗功率 1000W),可 否申請系列(1500W、2000W、2500W、3000W)測試時是否可以只測最 多組數的咖啡機? 決議:測試時不同機型均需加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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