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 |
日期 | 2001-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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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九十年十月四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謝科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會議議題: 1.請問針對測試用之週邊產品那些應具備有 BSMI 檢磁 ID 或驗證登錄號碼?甲類 資訊產品是否亦有管制? 決議:目前僅針對乙類週邊產品先前規範,列入實施的週邊產品如下: (1).PC。 (2).Keyboard。 (3).Mouse。 (4).Joystick。 (5).Printer。 (6).Monitor。 其它相關之週邊產品,於一段期間後再行研究檢討是否納入管制。 2.針對測試用之週邊產品應具備 BSMI 檢磁 ID 或驗證登錄號碼,實驗室因其涉及 購買測試用週邊預算之問題,今年度年度預算並未編列可以動支,如欲於九十 一年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將造成實驗室極大之困擾及問題? 決議:原訂於九十一年元月一日起實施測試用週邊應具備 BSMI 檢磁 ID 或驗證登 錄號碼,本局現考慮實驗室之狀況,避免造成過大之衝擊,實驗室無法全 面因應,同意延至九十一年四月一日起實施,故舉凡四月一日起測試之測 試報告應使用具有 BSMI 檢磁 ID 或驗證登錄號碼之週邊產品,並於測試報 告內註明其 BSMI 檢磁 ID 或驗證登錄號碼編號,九十一年四月前測試之測 試報告應於九十一年十月底前送件完成。 3.若測試時應使用具有 BSMI 檢磁 ID 之週邊產品,建議應開放讓實驗室就現有使 用之週邊提出認可申請,因在此之前所送案件皆以現有週邊測試,且皆已通過 認可,相對證明這些週邊是通過要求,沒有理由現在因無檢磁號碼而不能使 用,且應該考量實驗室不是販賣單位,而是檢測單位? 決議:本局不接受指定實驗室就實驗室本身現有之週邊產品提出電磁相容型式認 可,必須是市面流通的產品方可接受。 4.VGA 卡及外接式視訊轉換器測試時之解析度是否應再提高? 背景說明: 1 A.89.01.06 會議之第六項決議:實驗室需測試 VGA 卡到螢幕可支援的最高解析 度。 B.89.08.10 會議之第十四項決議:VGA 卡檢測至 1600×1200,待一段時間後再 依市場狀況作檢討。 C.前項決議距今已超過一年,VGA 卡解析度已普遍提高至 2048×1600,支援之 螢幕已陸續研發成功,實有檢討解析度規定之必要。 D.多數實驗室均依照第一項原則執行測試,為使實驗室測試水準保持一致性, 對此解析度規定應回復至第一項規定的原則。 決議:請各實驗室邀請業者加以研究、列入下個月會議討論之主題。 5.目前 USB 2.0 規範之週邊產品,並不容易取得,若待測設備具有兩個以上(含) USB 2.0 的 port 測試時,是否可以僅接一個 USB 2.0 週邊,其他 USB 2.0 的 port 以 USB 1.0 版的週邊測試? 決議:據業者說明目前市面已有 USB 2.0 規範之相關週邊產品可咨使用,故測試 時應接 USB 2.0 規範之產品來測試。 6.不斷電系統 UPS 僅有電源輸出埠(未含 com.port) ,測試可否僅接燈泡當作負 載來執行測試? 決議:若僅有電源輸出埠之 UPS,可接受以燈泡當負載來執行測試。 7.有關解析度之測試(如 VGA card、Monitor),是否需將最高、次高、開機等測 試模式之測試資料列於測試報告中,或可接受僅列最差測試模式即可? 決議:測試模式應評估高、中、低之解析度,測試報告可僅附最差之測試模式即 可。 8.使用 E27 燈頭之燈具,其可以使用之光源可能有白熾燈、省電燈泡、鹵素燈、 複金屬燈等,請問應用何種光源測試? 決議:應依使用手冊可接之燈源分別測試。 9.請問使用之 PL 燈管如何界定管數及燈管長管? 決議:PL 燈管之管數依其電路之構造加以區別,若其電路為並聯則燈管數依其並 聯總數計算;若電路全部串聯為一串,則僅視為一管。 10.Switching Power Supply 是否可安裝於實際銷售之 case 內,開蓋測試? 決議:依過去會議決議,可以加電阻負載開蓋測試。 備註:下次會議日期暫定十一月六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