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
日期 200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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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相容檢測技術研討會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九十年二月二十二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謝科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議題及決議事項:
1.本局將於年底前完成指定試驗室之試驗室能力比對,初期僅針對國內試驗室。 2.本局目前正研擬未來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認可採用光碟版資料事宜,包括使用之 軟、硬體及所需檢附之資料,請業界及試驗室提供建言。 3.主機板目前傳導測試僅測 Close Case 而 Open Case 免測,但兩者間似乎存有 相當之差異,請各試驗室儘量提供相關數據,將於下次會議繼續討論,以決定 是否加測 Open Case 之傳導干擾項目? 決議:本案暫不決議,請各試驗室針對不同之主機板於 Open Case 與 Close Case 測試評估,並列入下個月議題討論。 4.元月份會議決議申請電磁相容產品具有無線電射頻電機設備,需檢附電信總局 申請書影本[(限三個月),以後要附電信總局證書影本]。現行電信總局只有一 張申請書供其內部作業用,因此在電信總局投件後並無法取得官方佐證證明 (公文書、簽收記錄或官章),供貴局審查,且電信總局審查時程對外宣示28 天, 若爾後加上電磁相容申請28天,那資訊產品的生命周期至少去掉1/4,因此建 議均以申請書影本即可。 決議:申請電磁相容型式時,仍請大家提供足夠之相關佐證資料。 5.手持式翻譯機,應如何檢測?建議固定於桌上,由廠商撰寫測試用程式,同時 驅動光學閱讀頭及顯示訊息在LCD 面板上。 決議:測試時應使用治具模擬實際使用狀況。 6.家電部分,自今年起01類產品要求電源線屬於3線式,這是屬於安規上要求, 請問電磁相容是否需比照要求廠家電源線使用3線式(含接地線),來送樣測試 申請? 決議:申請電磁相容型式認可測試時,使用之電源線應與檢附之使用手冊相符。 7.汽車專用之擴大機 , 是否可比照汽車音響設備使用3米測試即可 , 且Clamp Test 建議用Radiation雜波限制執來規範? 決議:未含有TUNER之擴大機,輻射測試時只可依CNS 13438 10M輻射測試標準或 選擇干擾功率限制值來測試干擾功率。 備註:下次開會日期暫訂九十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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