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資訊與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日期 2006-11-22
PDF下載 原始檔案下載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紀錄
開會時間:95 年 11 月 22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 :謝簡任技正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簡勝隆(02-86488058 分機 625)
一.ETC 提案:
1.我們有家客戶對於影印機提出一些問題, 如下: 案件一 案件二

案件一 先前有申請過的 BSMI 證書, 使用 Power supply type A 案件二 先前有申請過的 BSMI 證書, 使用 Power supply type B (1)廠商打算將 power supply type A 及 power supply type B 取消, 改由 power supply C 來取代,在結構不變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將案件一及案件二的證書 取消後,再將案件一及案件二合併為一個系列機種的新案件,並且重新一張 使用 Type C power supply 的新證書? (Remark: 原本案件一及案件二除了 Power supply 不同外,其餘結構及外觀 大小均相同) 決議:可重新申請使用 Type C Power supply 新證書。

1/2

二.康舒科技提案:
1.我們之前有一個機種,已申請過 BSMI,之後做了一些變動, 所以我們也需要 針對 BSMI 來做修改,我們做了以下的變更 (1) 一次側的 PCB layout 變動 (因應生產製程的需求,做了小幅度的變化) (2) 一次側跨二次側的電容,容值變大 (此電容的一次側 trace 及二次側 trace 有稍微移動及加粗) 貴單位對"一次側線路不同無法歸為一系列"的定義為何? 是否 PCB layout 有 稍微變更就不能歸為一系列? 決議:有關電源供應器系列判定原則,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始得歸為同一系列, 其判定原則重新歸納如下(修正94年2月份技術會議鼎安科技公司提案): (1)變壓器一次側繞組數目、線圈之線徑、圈數相同且結構完全相同 ( Core size及繞線方式),僅二次側繞組數目、線圈之線徑、圈數不同。 (2)原則上,一次側線路、layout相同;二次側線路、layout少許不同, 惟針對一次側layout部分,僅在零件面位置不可有明顯改變的情況 下,始可同意小幅度PCB layout變動。 (3)針對(2)點但書規定,審核者若有疑義,將視個案另行討論。

2/2

家電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紀錄
開會時間:95 年 11 月 22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謝簡任技正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啟銘(02-86488058 分機 253)
宣告事項:
第六組:1.96 年 1 月 1 日起,廠商以舊版安規 CNS 3765(88 年版) ,申請新版 安規 CNS 3765 (94 年版) 及以舊版電磁相容 CNS 13783-1 (90 年版) , 申請新版電磁相容 CNS13783-1(93 年版)型式試驗報告時,對於廠 商選擇試驗單位出具「差異報告」時,除須符合 95 年 8 月份對安規 「差異報告」及 95 年 10 月份對電磁相容「差異報告」一致性會議決 議之要求外,並須於「差異報告」中符合不須測試項目中載入舊版報 告之相關測試數據,且對於舊版報告中具有零組件以隨產品測試者, 則亦須檢附隨產品測試報告,以使「差異報告」保持其完整性。 2.96 年 1 月 1 日起,燈具電磁相容測試標準 CNS 14115 將由現今之 87 年版改為 93 年版次,對於 93 年版測試報告之要求,請比照上述宣告 事項 1 之 CNS 13783-1 測試報告之要求辦理。另對於各試驗單位出 具 CNS13783-1(93 年版)及 CNS 14115(93 年版)型式試驗「差異 報告」時,須重新檢附 EMC 的技術文件(如說明書、電路圖、干擾源 及對策元件表) 。 3.實驗室必須於型式試驗報告中檢附:本局指定試驗室認可證書影本及 全國認證基金會之認證證書影本。 4.產品(不論體積之大小)之型號應標示在產品之本體上。 案由:經查發現有已取得本局認證之產品,因產品體積小(室內用小 型開關)之故,將其型號標示最小包裝上。 說明:依IEC標準之精神,當產品體積過小時,本體至少應標示商標 及型號(如電器用開關,溫度控制器等)。

第三組:1.IEC60335-2-15 區域性差異第 32 節增加:飲用水容器部分需符合衛生 署頒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將範圍縮在該標準中 有關塑膠類相關規定。

一.台中分局提案:
議題 1.有關 CNS13783-1 第 7.3.2.2 規定 「手握式 (可攜帶式) 電動工具,例如: , 鑽孔機、衝擊式鑽孔機....等,在測試時應不加負載連續地操作」 是否合理?
1/7

決議:對於台中分局於會議中述及: 「手握式(可攜帶式)電動工具連接負載運 轉時電流較大,易產生線圈燒毀之現象,在未對此類電動工具列入為安規 應施檢驗品目時,僅要求在 CNS13783-1 測試時不加負載連續地操作,是 否適當」 。經由主席裁定,由台中分局提供有此問題之電動工具,建請第 三組列入安規應施檢驗品目範圍。 議題 2.負離子產生器之裝設位置常會影響 EMC 量測結果,請討論如何判定負離 子產生器是否正常運作? 決議:本局第六組高分子科具有負離子測試儀器,對於試驗樣品之負離子產生器 功能有疑慮時,可逕向本局申請辦理委託試驗。 議題 3.空氣清淨機業由經濟部公告自 96.3.1 列入檢驗,其安規檢驗標準 IEC60335-2-65 第 32.1 節追加之「臭氧濃度不得過量」 ,現有哪些實驗室 有測試能力? 決議:本局第六組現正建置中。 議題 4.通過 CNS546(300V 橡膠絕緣花線)檢驗之線材,規格為 NNFF(氯丁二 烯絕緣平型花線)0.75m ㎡(導體組成 67/0.12)及 1.25m ㎡(導體組成 112/0.12) ,是否可用以之申請電源線組 CNS10917?(因導體組成不同)

決議:目前已開放 IEC 60245 及 IEC 60227 之線材申請電源線組驗證登錄,其 中導體組成部分亦與議題中表 1 之(單線數/單線徑)不同。電源線之容 許電流與其標稱截面積(CNS 一般要求)或單位長度的導體電阻(IEC 一 般要求) 相關,與導體組成之 (單線數/單線徑) 較無相關,故通過 CNS546 (300V 橡膠絕緣花線)檢驗之線材,可依其標稱截面積取得等同於議題 中表 1 之容許電流等級。

2/7

二.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提案:
議題 1:以舊版 CNS3765(88)取得證書之產品,在證書延展時以加測新版 CNS3765(94)差異而出具完整報告或僅出具差異報告時: (1)零組件證書是否須重新檢附?-建議需重新檢附。 (2)隨產品檢測之零組件是否須重新測試?(如電源線組、壓縮機、馬達開關 等)-建議無須重測。 (3)是否須將該產品之申辦歷史列述?-建議無須列述,但須詳列系列差異 表。 (4)其它技術資料(電路圖、爆炸圖、系列差異表、零件表、說明書、規格 標簽、照片)是否須重新檢附?-建議需重新檢附。 決議:如本議題小題各建議方案辦理。

三.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提案:
議題 1.業者最近申請一款變頻分離式冷氣,室內機及室外機為分別供電,請討 論是否符合 CNS3765 25.2 : 25.2 除多重電源之放置型電器外,電器不得提供超過一種連接電源之方 法。多重電源之放置型電器,若相關電路間有足夠之絕緣,可以有 兩種以上連接電源之方法。 備考 1.例如對電器電源採日間與夜間不同費率時可能需要多重源。 以檢驗及下列試驗來檢查是否符合規定。 對每 1 種連接至主電源之方法間施以額定頻率且電壓為 1250V 的正 弦波,持續 1 分鐘。 備考:本項試驗可與 16.3 節之試驗一併進行。 試驗期間,應無崩潰現象發生。 決議:對此室內、外機分別供電之變頻分離式冷氣機,除須符合 25.2 節之檢驗 要求外,室內、外機兩者間之控制線亦須符合安全超低電壓之要求。

四.台南分局家電安規提案:
議題 1.對於 CNS3765(94.9.7)第 22.44 節電器的外殼(其造型與裝飾應不得類 似於孩童的玩具)。現有廠商詢問,若於外殼印刷或貼附卡通圖案(如附 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台南分局意見:若外殼以動物、人偶或實物的縮小模型來呈現造型,則判 定不符合要求。對於外殼印刷或貼附卡通圖案是否符合要 求?宜請各實驗室收集合作之國外驗證機構之經驗,再作 決議。

3/7

4/7

5/7

6/7

決議:1.依據 CNS3765(94.9.7)第 22.44 節:電器的外殼其造型與裝飾應不得 類似於孩童的玩具(如本議題 4/7 及 5/7 頁所附圖片) ,則應判定不符 合標準要求。 2.對於外殼印刷或貼附卡通圖案(如本議題 6/7 頁所附圖片) ,則判定符 合前項標準要求。

五.金屬中心提案:
議題:請討論 EMC 報告檢附對策元件清單如有兩間以上廠家,除詳列零件證書 號碼外是否均需個別拍照。 決議:須詳列零組件證書號碼,無須個別拍照,但其個別試驗結果需符合標準要 求。

7/7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