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資訊影音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
日期 | 2008-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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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 97 年 4 月 30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謝副組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鄭承瑋 (02-86488058 分機 613) 討論事項: 有關國內實驗室場地 lG Hz-18G Hz 檢驗認證規範'有下列實驗室提出議題討 論: 一、翔智科技提案: 1、以後審核及申請是透過 TAF 為窗口可以後討論事項也請 TAF 主管人員參 加。 2、目前的 1G-18G &ISN 還在討論中,是否 BSMI 技術單位及行政單位是否 可一併參加討論。 3、ISN BSMI 目前只管制的 RJ11 & RJ45,因此設備是否可以不用購買有 ATM 、 ADSL、ISDN 等設備嗎? 決議:試驗所需設備購置與否請依檢驗標準規定辦理。 臨時動議: 一、翔智科技提案: 同一商品系列申請若超過 8 次,則其系列報告應以何種方式製作? 決議:同一商品系列申請超過 8 次的系列報告以新報告方式發行。 二、HP 惠普公司提案: 可否針對 CPU upgrade 需加測 input current 討論其評估之必要性? 決議:本案待各實驗室及廠商提供相關資料後,於下個月技術會議中討論。 家電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97 年 4 月 30 日 開會地點:電氣科技檢驗大樓簡報室 主持人:謝副組長翰璋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敢銘( 02-86488058 分機 253) 宣告事項: 第三組 1.有關有消費者檢舉電壺(養生壺)產品沒有使用雙重絕緣,應判定不 合格及不應取得驗證登錄證書,然仍取得證書,此造成廠商間不公平 競爭情形而影響商機及造成損失,有關此都份,本組將參考經標三字 第 09730002170 號內容發文試驗單位及審查單位,並請爾後能重視檢 驗一致性之重要性 2.公告檢驗品目經限撿驗範圍排除,如充電式刮鬍刀、不在單相交流 300V 之檢驗範圍內,其所附電源轉換器(adapter) 亦不需取得檢驗 合格證書 第六組 1.依據 97 年 3 月 24 日經標三字第 09730001700 號書函: 已取得本局驗證登錄證書之螢光燈管,如經市場檢查發現有色溫不符 合檢驗驗標準規定之情事,應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廢止該證書並限 期回收改善。 台灣大電力試驗中心議題: 議題 1:有關無熔線斷路器產品型式試驗分類原則經整理如下,提請討 論: 1.熱動電磁式與電子式的機型不能視為同一型式(依據 CNS 14816-2 第 7.1.5) 2.框架容量型式認定係以額定電流(In)最高值為基準,如果該電流值不 一樣則不能視為同一型式(依據 CNS 14816-2 第 2.1.1 節)。 3.當框架容量與構造結構完全相同時,以低於原型式 ICU 及 ICS 電流值 增加型式宣告,可被視為該原型式之系列型式。 4.附加漏電保護功能之無熔線斷路器,不能與同框架容量之一般無熔 線斷路器機型列為同一型式,必須單獨認列型式,所有之試驗需分別 實施。 113 5.斷路器之系列型式的主電路操作機構與消弧機構等元件必須與主型 式相同,除外部引接端子及跳脫元件可依額定電流作不同設計外,其 它零件均 須相同。 6.斷路器銘牌如標示國外認可之規格,委託試驗者須提供該項認可在 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供審查確認無誤方可於銘牌上標示。 決議:無熔線斷路器產品型式試驗分類原則如下: 1.跳脫裝置基本結構不同(如:熱動電磁式、完全電磁式與電子式)的 機型不能視為同一型式(依據 CNS 14816-2 第 7.1.5 節) 2.框架容量型式認定係以額定電流(In)最高值為基準,如果該電流值不 一樣則不能視為同一型式(依據 CNS 14816-2 第 2.1.1 節)。 3.當框架容量與構造結構完全相同時,以低於原型式 ICU 及 ICS 電流值 增加型式宣告,可被視為該原型式之系列型式。 4.附加漏電保護功能之無熔線斷路器,不能與同框架容量之一般無熔 線斷路器機型列為同一型式,必須單獨認列型式,所有之試驗需分 別實施。 5.斷路器之系列型式的主電路操作機構與消弧機構等元件必須與主 型式相同,除外部引接端子及跳脫元件可依額定電流作不同設計外, 其它零件均 須相同。 6.斷路器銘牌如標示國外認可之規格,委託試驗者須提供該項認可在 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供審查確認無誤方可於銘牌上標示。 113 議題 2: CNS14335' 5.2.10 節,電源線固定座應設計如下: (a) 至少有一部分固定至燈具或完全附著在燈具上。以下略. . . .。 而如下圖片,若電源線固定座符合第 II 章節沿面及空間距離之要求, 則電源線固定座是否不需固定於燈具本體上? 決議:圖片中電源線藉由束線帶固定於燈其上已符合電源線固定要求, 但須確認 燈座周圍配件材質之耐燃試驗。 議題 3 :有關民國 100 年冷氣機管制 20 噸以下冷氣都須撿驗,但大噸數 之冷氣可做到 1 對 20 幾也有可能到 30 幾,請問到時性能試驗 應如何測試。 決議: 項次 機種 室內機機型 室內機台數 室內機容量 (對 室外機的容量) 連接配管長度 分離式多聯(連接室內機 組數固定) 壁掛式 室外機上,有幾組連接頭 就接幾台室內機測式 依型錄或標示銘版,室內 機冷氣能力組合對於室外 機額定冷氣能力之 100% (l:1)或是最接近 室外機至每一台室內 機之冷媒配管長度為 廠商規定之長度或 7.5m 取較短者測試(依 據 ISO5151 及 CNS 14464) 70Kw 以下 2/3 變冷媒分離式多聯機種(位 冷氣能力調整連接室內機組 數及室內機大小) 壁掛式、吊隱式或四方吹嵌 入型 依型錄規定之最少組合台數 依型錄或標示銘版,室內機 冷氣能力組合對於室外機額 定冷氣能力之 100% (l:1)或是最接近 室外機至每一台室內 機之冷媒配管長度為 7.5m (主幹管 5m+分歧管 2.5m) 70Kw 以下 冷氣能力 漢翔公司提案: 議題 1:有線電熨斗發熱盤表面溫升值超過 75K , 是否可使用耐熱 PVC 材 質之電源線?該電源線材質是否符合 CNS 3765 第 25.7 節除外 條款第二項所謂"電源線能適用較高溫度下"之電源線?請討論 決議:l.依 CNS3765 (94 年版)第 25.7 節中規定:第 11 節試驗過程中 電器外部金屬部件其溫升超過 75K 之電器,不可採用 PVC 絕 緣被覆花線。 2.IEC60335-2-3C2005-01):PVC 被覆之電源線,只允許連接在無 線式電安 斗的腳祭及蒸汽式電焚斗之分離式儲水槽或蒸汽室 的電源。 3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