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日期 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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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
開會時間:98 年 11 月 18 日 開會地點:電氣檢驗科技大樓簡報室 主 持 人:陳科長鴻銘 出席人員:詳如簽名單 記錄聯絡人及電話:陳滄洲 (02-86488058 分機 616) 宣告事項:
一、針對PC、NB、SERVER 內部之CPU、HDD、ODD有多個Second Source時,EMC REPORT 中需清楚註明其廠牌、型號及規格,但針對CPU、HDD、ODD之照 片,可僅拍其中一個為代表,但如果有外加對策時,仍需各別拍照,於 測試上還是均要驗證。 二、針對PC、NB、SERVER 內部之Memory部分在Report上只需寫上支援之型式、 速度及容量大小 , 不需填寫廠家 、 型號 , 例如 : DDR3 1333MHz (1GB/2GB/4GB) 及DDR3 1066MHz (1GB/2GB/4GB),測試時只須將Memory之插槽插滿即可。

提案討論:
ㄧ、環球認證有限公司: 現有一 USB 3.0 PCI-E 擴充卡要認證,但市面上目前買不到周邊也借不

到,請問是否可使用 USB 2.0 的周邊來測試或有其他方法可測試? 決議:該擴充卡屬於 DOC 之商品,目前暫時同意可使用 USB 2.0 的周邊來測 試,若市面上已可買到相關介面之周邊時,則須儘速委託試驗室進行 補測,其補測報告保存備查。 二、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 (一)目前國內認證 UPS 已有專屬法規 (安規)為 CNS14843-1 or CNS14843-2, (EMC)為 CNS14757-2,且目前也有實驗室已通過 TAF 認可,2009 年 6 月 一致性會議,希望實驗室儘快向 BSMI 三組申請一事,是否建議 BSMI 一 併以宣告方式,強制 UPS 在 BSMI 審查時,須取得此認可之實驗室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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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報告(包含 CB 轉 RPC)? 第三組:本局仍將考量國內試驗室認證 UPS 的狀況,再作強制性的宣告。 (二)國內大型 UPS 為適應國內多樣性的電源環境 ,需不同輸入與輸出電壓 及輸出容量於設計上主要分兩種方式 1.硬體方式 : UPS 硬體電路結構完全相同 , 以不同變壓器進行輸入輸出 電壓設定,以軔體設定與電池箱配置來設定容量大小。 2.軔體方式 : UPS 硬體電路結構完全相同 , 以 DSP 等微處理器晶片進行 輸入輸出電壓設定,以軔體設定與電池箱配置來設定容量大小。 建議: 針對此類主硬體電路完全相同但是以變壓器或 DSP 等微處理器晶片變更輸 出入電壓、以軔體設定與電池箱配置來設定容量之大型 UPS,在執行 EMC 臨場測試時,可由實驗室針對各不同電壓及容量的系列機種的雜訊進行預 測評估,僅將 worse case 完整測試資料附於申請報告內。敬請有不斷電 系統測試領域的實驗室先進,提供意見並請 BSMI 裁示。 決議:俟本局與相關 UPS 廠商討論並匯整意見後,再於會議中進行討論。 三、律安科技公司: 建議是否把輻射量測的 open case mode 在 1 GHz 以上的相關規定(如: 是否需要測試?有無限制值放寬?等等)一併討論,希望藉由這次增加 1GHz 以上測試要求的同時,能夠對主機板的測試條件再做一次釐清 : (一)是否參考 PC 系列劃分方式做判定? (二)定義可接受的 open chassis 方式(針對常見的三種機殼 Tower、 Desktop 、兩種皆可擺放的機殼)? (三)主機板上的 slot , connector , Dimm 等, 插卡與接線的要求? (四) 1 GHz 以上限制值放寬的規定? (五)其他(如: 針對特殊結構所設計的主機板(all in one、mini PC)測試 條件)? 決議:俟匯整相關試驗室及廠商之意見後,再於會議中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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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敦吉檢測科技公司電磁相容部: 目前類比 TV Tuner 的輻射及天線端測試依 91.12.10 及 92.08.14 會議紀 錄是需測試所有頻道,現今於輻射及天線端的測試是否可考量測試以下 幾個頻道? VHF:CH2、7、13 UHF:CH22、44、69 CATV:CH23、45、65 當 PC 和 Notebook 產品有內含 TV Tuner 功能時,在 TV Tuner 的測試頻 道是否考量簡化為以下幾個頻道? VHF:CH2、7、13 UHF:CH22、44、69 CATV:CH23、45、65 決議:請試驗室再行補充相關佐證資料及意見後,再於下次會議中進行討論。

五、Intertek: 1G 以上的場地認證,BSMI 預計發出公告請實驗室開始向 TAF 提出申請,預 定明年(2010 年)強制實施,假設實驗室於明年 3 月前通過場地認證, 是否 (一)可以開始應客戶需求,執行 1G 以上的測試,取得證書,並於新法公告 後再進行報備,再進行換證? (二)新法公告前不可執行 1G 以上的測試,所有 1G 以上的測試必須於法規 公告日後,再進行補測? 第三組:本局在未來正式公告強制實施時,其公告事項會將上述情況列入考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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